索 引 号 : 008466008/2013-00126 |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13-07-26 |
发布时间: 2013-07-2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局
关于印发朝天区卫生系统2013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朝卫发〔2013〕78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片区卫生办公室,局内各股室:
现将《朝天区卫生系统2013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局
2013年6月3日
朝天区卫生系统2013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全区卫生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好省、市、区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持久地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区城乡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朝天发展环境质量,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广元市朝天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朝天区2013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广朝城乡治办〔2013〕7号)要求,结合我区卫生系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优美和谐朝天为目标,以增强群众卫生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重点,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农村卫生、妇幼保健等工作为手段,动员全区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不断改善我区城乡人居环境卫生面貌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要以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为目的,以
讲科学、防疫病、改陋习,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倡导有益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动员广大群众改变不良的行为、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公共卫生知识水平。
三、工作任务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行业特点,针对不同人群,开展面向城镇居民、农民、学生及家长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切实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切实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与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相结合,加强传染病综合防治,降低发病率。
1、开展卫生知识、防病知识和健康知识教育,印发卫生防病健康知识宣传材料。
2、大力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倡良好的饮食行为习惯,大力推广行为干预措施,通过改变人的行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而达到预防疾病,从源头上降低疾病危险因素的疾病预防控制效果。
3、紧紧围绕疾病控制重点工作,开展重大传染病如结核病、艾滋病的健康教育工作;切实做好计划免疫、地方病防治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加强甲型H1N1和H7N9流行性感冒防治知识的宣传,扎实抓好防控各项工作;在冬春季节,开展流行性感冒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宣教工作;在夏秋季节,开展细菌性痢疾、霍乱
等肠道传染病的宣教工作。
4、针对重点目标人群,开展以场所为基础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加强学校、医院、工作场所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在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提高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二)加强卫生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强化公共场所及“五小”行业综合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格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管,确保提供安全饮用水。
1、开展卫生行政法律、法规和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
2、深入持久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重点地区、行业、单位、人群的重点监控力度。
3、加强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管理。
(三)规范各级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医疗机构的绿化、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整治,改善群众看病就医环境;加大医疗废弃物,医源化污水排放的监管力度;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对住院患者及家属的健康知识宣传。
1、全区各级医疗机构要明确本单位的清洁卫生责任区,大搞环境卫生,治理“五乱”,清除卫生死角,做到“门前五包,门内达标”;加强单位内部制度管理,对本单位内部“五乱”行为进行严格管理。
2、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的规定,规范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和医源性污水的排放,确保不造成污染。
3、在医院设立健康教育专栏墙报视等宣传平台,向患者群众宣传健康防病知识。患者入院、出院时必须向患者及家属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内容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及日常注意事项为主。
(四)组织开展农村居民、学校学生、妇女儿童的健康教育、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城乡居民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培养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建立健全覆盖全区的健康教育网络。
(五)开展卫生系统各单位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1、督导检查全区卫生系统开展卫生知识、防病知识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卫生监督管理;医疗服务市场的管理三个方面的工作情况。
2、区卫生局、区直属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在系统内部开展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强化干部职工的卫生意识和文明行为。
3、区卫生局负责本单位和本辖区卫生系统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4、加大对环境卫生整治经费的投入,改善环境条件。增添卫生设施、改善卫生条件,加强对环境卫生硬件建设,从而使环境面貌大改观。
四、制定标准,严格检查
(一)院内院外无垃圾;
(二)窗明几净,办公用具、门窗及门窗台等任何部位用手摸无灰尘沉积;
(三)室内(含病房)物品摆放整齐,陈列有序;
(四)地板、墙壁无痰迹,无污物;
(五)墙壁无不规范张贴物,无乱写乱画墨迹;
(六)视野所及范围内无不规范晾晒衣物及其它杂乱悬挂物
(七)阴沟、水沟通畅,无垃圾、杂物堆积;
(八)厕所卫生,无臭,无粪便堆积;
(九)彻底整治卫生死角。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域提高
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惠民工程,是创造发展优势、增强竞争实力的环境工程,是完善城镇功能、塑造品牌形象的管理工程,是坚持执政为民、检验干部队伍的作风工程性。为加强对全区卫生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卫生局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卫生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职责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形成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要按照责任区划和责任主体细化目标,不留死角,要把年度任务分解到个人,明确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全区卫生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为保证卫生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本系统内卫生清洁工程进行督查,提高环境治理标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到“五有”:一是有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机构;二是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场所;三是有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经费投入;四是有健康教育必备的硬件设备(计算机、数码照相机、VCD或DVD、电视)、设置1—3块健康教育版面;五是有1名专兼职人员负责卫生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具体工作。
(三)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健康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提高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区卫生局的具体要求,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做到宣传教育与树立行业新形象相结合;宣传教育与落实“民生工程”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提升服务质量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改进行业作风相结合。
(四)在整治中,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亲自参与,要行动快,措施有力,医护人员必须认识到位,自觉行动,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定不移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加大治脏、治乱、治差力度,全面推进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在整治中注重质量、完善制度、严格考核。辖区内外环境达到干净、整洁、环境美化、摆设有序,无垃圾、污物、纸屑和卫生死角,门前无乱停、乱放、乱堆、乱贴等现象
(五)严格考核,加大责任追究。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是“讲正气、树新风”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行风建设的客观要求。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认真履行职责,对于活动开展不力,留有死角,效果不好的单位,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