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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06-21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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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朝府办发〔2013〕57号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3〕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广府办发〔2013〕34号)精神,切实推动全区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站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生命力旺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方面。学校体育是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素质的有效途径,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学校体育,增强学生体质,对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近年来,我区学校体育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是,从全区的总体情况来看,学校体育工作仍然是较为薄弱的环节,主要体现为:部分学校长期存在重智育、轻体育的倾向,学生休息和体育锻炼时间不足;部分学校体育课程开设不足,课堂质量不高,未能严格执行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大课间活动形式单一,学生达不到应有的运动量;学校体育经费相对短缺,体育教师配备不足,体育教师继续教育力度不够,运动场地设施设备简陋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对学校体育工作的评价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严重制约了学校体育的发展进步,影响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高,学生体质与健康包括爆发力、柔韧性、力量、耐力等在内的中小学生各项身体素质指标不容乐观,超重肥胖、视力不良等情况明显增加。各乡镇、区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落实国家发展战略、贯彻教育规划纲要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把培养“健康的人才”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任务,切实落实 “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要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是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问责机制。

(二)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要以政府为主导,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要重点加强条件保障,尤其要有计划地注重改善生源稳定、长期保留的乡镇学校和学生承载量大、设施薄弱的城区学校的体育条件,逐年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开齐开足和上好体育课程,认真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切实提高学校体育质量;要围绕学校体育目标,继续完善学校、家庭与社会密切结合的学校体育网络,促进体育与德育、智育、美育的有机融合,不断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加强学校体育要以中小学为重点,深入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力争到2015年,城区中小学的体育场地设施设备总体达到国家和省颁标准,农村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设备达标率为50%,基本配齐专职体育教师,基本满足开展体育课教学和课外阳光体育活动的需要。从2013年起,要全面实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制度”、“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制度”、“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在全区范围内启动“朝天区阳光体育示范学校”评选活动,并把“阳光体育示范学校”作为评估各类示范性学校的必备条件,在此基础上积极创建省市“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到2015年底基本形成学校体育持续发展的保障机制,科学规范的学校体育评价机制,以及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

三、落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抓好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教育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督促学校认真落实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安排,严禁挤占体育课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严格按国家要求实行课程改革,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体育课程、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阳光体育运动方案,不断创新体育活动内容、方式和载体,增强体育的趣味性和吸引力,着力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运动兴趣,大力培养学生的意志品质、合作精神和交往能力,使学生了解和初步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初步掌握两项以上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养成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建立健全学生体育竞赛和综合运动会开展体制,引导学校合理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活动。积极鼓励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群众性体育活动。

(二)加强学校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教师队伍结构调整,制定并落实配齐专职体育教师计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体育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做好2013—2015年专职体育教师配备计划和年度补充计划,力争城区学校3年内、乡镇学校5年内配齐专职体育教师。继续加大体育教师业务培训力度,拓宽体育教师培训渠道,到2015年要对现有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体育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切实保障体育教师在职称评定、福利待遇、工作量计算、评优评先、外出学习培训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妥善解决体育教师的运动装备,原则上每人每年运动装备补助不低于600元,在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中列支。体育教师组织大课间体育活动每次应按不少于0.5课时计算工作量,组织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每次应按不低于1课时计算工作量,组织课余运动训练和竞赛应酌情计算工作量。

(三)加快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完善体育器材配备。要切实加大投入,优先保障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中小学体育设施技术规程》要求,加大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在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中统筹规划学校体育设施,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项目中加大对体育设施建设和器材配备的支持力度,尽快改善我区中小学体育条件的不良状况。各中小学校在公用经费安排中要确保体育场地设施的维护和设备器材的补充。要大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青少年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为学生体育锻炼创造条件。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视力保护工作,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GB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要求,加快全区中小学校教室采光照明标准化改造。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学生防近视知识宣传教育和用眼卫生养成教育。

(四)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风险管理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安全的指导和监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机制,形成并完善包括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过程管理、保险赔付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各中小学校要制定和实施体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期对体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切实保证使用安全。同时,要坚决禁止学校以安全为理由在活动开展上不落实。

四、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监督评价机制与质量评估制度

(一)继续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评价制度。教育部门要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高度重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督促学校(镇、乡中心校及以上学校)认真组织实施。各学校要深入分析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动态把握学生体质健康发展变化状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二)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的规定。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探索改革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内容和方法,增加有利于发展学生身体机能和运动素质的项目作为考试内容,引导学生自觉上好体育课,主动参加课外体育活动。积极探索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增加体育科目的做法,推进高考综合评价体系建设,有效发挥其对增强学生体质的导向作用。

(三)积极推行“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制度”和“学校体育报告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质量评价机制,逐步建立科学的学校体育监管与测评体系。从2013年开始,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定期通报学生体育活动情况。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中小学(含职业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并公示评估结果。

五、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和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将学校体育纳入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的教育规划。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提高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等予以优先考虑,支持学校体育发展。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学校体育发展的经费投入,重点解决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设备简陋、体育器材不足的问题。体育部门要把学校体育作为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在技术、人才、场地和体育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支持。校长是所在学校体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学校体育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学校体育工作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学校体育经费。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优先支持生源稳定、长期保留的农村学校和学生承载量大、设施薄弱的城镇学校体育发展,努力改善学校体育条件。

(三)制定并实施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见附件)

(四)进一步强化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教育督导机构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督导工作的重点,研究制定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办法,加强对本地中小学体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建立学校体育工作的专项督导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健全学校体育工作的目标考核机制,并将督导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

(五)健全学校体育工作奖惩机制。区目标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考核暂行办法,考核结果作为教育部门及学校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对学校体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学校体育工作状况差,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3年下降的乡镇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要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对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校长问责。

(六)营造学校体育发展良好环境。加强学校体育发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宣传,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总结提炼本地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普及健康知识,强化健康理念,积极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和学生、家长、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健康观,形成珍视健康、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

 

 

 

 

 

 

 

 

 

 

 

广 元 市 朝 天 区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2013~2015年)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师资队伍、课程教学、特色项目和长效机制的建设;切实解决体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升广大学生的身体素质,促进广大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工作目标

(一)基础设施与器材配备达标。到2015年底,城区中小学体育运动场设施设备达到国家和省颁标准,农村中小学体育运动场设施设备达标率为50%;体育器材配备明显改善,基本满足开展体育课教学和课外阳光体育活动的需要。

(二)教师学科结构合理优化。到2015年底城区中小学体育教师专职率达100%,乡镇学校体育教师专职率达50%;各体育教师的教学研究能力、课外指导水平和中高级职称比例有较大提高。

(三)学生活动体验充分保证。全校各中小学课程计划自觉执行,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丰富有质量。各类“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占全区中小学校的30%,学校各类体育资源基本实现全天候开放,学生的兴趣爱好受到普遍关注,个性特长明显发展。

(四)到2015年底,我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达到98%以上,优秀率达到20%以上。预防学生近视发病率的措施全面落实,学生近视不良率逐年降低,近视率控制在全市平均以下水平。

(五)“一校一品”格局全面呈现。到2015年底,各中小学校至少有一项特色体育项目。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大经费投入,提高配备水平。一是加快改善硬件改善条件。从2013年开始,逐步推进曾家中学、蒲家小学、临溪小学、曾家小学、汪家小学、李家小学、沙河小学、东溪河小学、中子中学、两河小学、文安小学、鱼洞小学等学校运动场建设,确保场地基本满足体育教学需要。根据《四川省中小学各学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要求,加快配足配齐体育器材。二是努力保障改善体育教师待遇。切实保障体育教师在职称评定、福利待遇、工作量计算、评优评先、外出学习培训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妥善解决体育教师的运动装备,每人每年运动装备补助不低于600元。体育教师组织大课间体育活动每次应按不少于0.5课时计算工作量,组织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每次应按1课时计算工作量,组织课余运动训练和竞赛应酌情计算工作量。

(二)优化教师结构,加快专业发展。一是加大公开招考体育教师的比重,不断调整师资结构。2014年配齐城区中学专职体育教师;2015年配齐城区小学体育教师。二是加大体育教师专业培训力度。2014年进行一次全区体育教师的专业知识培训,坚持两年一次的基本功考核制,努力为体育教师提供更多的学习和交流的机会。三是为保证我区体育教师队伍的稳定,体育及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不得转岗或兼任其他学科,已转岗的教师应转回原学科任教。

(三) 创建“阳光体育示范学校”,推进特色办学。各中小学校要挖掘教师特长,尊重学生选择,根据学校实际,力争到2015年校校有常年训练的特色体育项目(如:乒乓球、跳绳、沙包、铅球等)。2013年6月~12月为各校体育特色项目宣传申报阶段,2014年1月~2015年9月为训练阶段,2015年10月~12月为展示总结阶段。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校本课程的开发,加强学生参与项目的评价研究,加速推进学校特色办学。区教育部门在坚持每年举办运动会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两年一届的特色项目学校、阳光体育示范学校评比活动,并把“阳光体育示范学校”作为评估各类示范性学校的必备条件,促进“人人有特长、校校有特色”格局的形成。

(四)规范管理,提升质量,注重效果,加强考核。要规范课程设置,要规范教学常规,要有序统筹大课间活动和课外体育活动,坚持要把一年一度的校运会、区运会、市运会,以及各级各类的体育活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初中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等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学校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学校体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学校体育工作状况差、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3年下降的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要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对校长问责。

(五) 建立健全学校体育风险管理体系。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安全的监督与检查。形成并完善包括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过程管理、保险赔付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各中小学要制定和实施体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期对体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切实保证使用安全。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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