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 详情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031/2013-10077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3-07-02
发布时间: 2013-07-02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朝府办发〔2013〕62号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今年汛期以来,全区降雨频率高、持续时间长,降雨量大、降雨集中,汛期偏早、汛情较猛,特别是“6·20”洪灾给部分区域群众生产生活以及交通、水利、种养业等造成严重损失。据省、市气象部门预测,近期全区范围内又将出现持续性降雨和局部暴雨,防汛抗灾形势严峻。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办发〔2013〕41号)、省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川防办传〔2013〕5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灾有关工作的通知》(广府办函〔2013〕148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防汛抗灾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

防汛抗灾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乡镇、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站在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牢固树立抗大灾、防大汛意识,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懈怠情绪,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健全完善精干高效、反应快捷的应急体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乡镇、到村组、到户、到人,将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操作层面。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队作用,搞好群防联控工作,确保安全度汛。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一旦发生灾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各级领导必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履行职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对落实防汛工作不力、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的,要坚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提高主动防灾减灾能力

气象、水务、国土等部门要加强监测和预警预报,增加预警预报频次,密切关注自然灾害和天气、气候的变化,科学分析自然灾害的发生和演变趋势,提高预警预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短信、农村喇叭等各种有效手段,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措施传达到乡镇、村(居委会)、组防灾责任人,以及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监测人员,传达到本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负责人,传达到广大干部群众。在灾害预警上要力求全员知晓,在避让灾害发生上要力求打“提前战”。险情一旦发生,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的群众撤离避让,努力降低灾害损失。

三、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抓好山洪地质灾害防治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认真抓好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易发区、病险水库、重要公路、铁路、江河、渡口、城镇供排水等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务必全方位仔细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纳入信息库全面掌控,及时整治,采取跟踪督办、销号、通报等措施,确保整治到位。对居住在山洪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域和低洼地段的危旧房屋、临时棚舍,要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并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对一时难以彻底整治的,涉及群众安全的要提前撤离,并明确整治期限,采取落实监测责任、制定应急预案、设立警戒标志、安排专人盯守等措施加强防控。要切实加强河道管理,尤其要严格落实好采砂船、岸边油罐等危险漂流物的安全管理责任,有效管控好危险漂流物,确保桥梁、大坝、河堤等设施稳定安全和行洪安全。一旦发生超警降雨,应提前预警、及时预警,并组织受威胁群众按照指定路线转移,确保不漏一户、不少一人。特别要加强对学校师生、外来务工人员、妇孺老幼群体的防灾知识教育,告知防范事项,落实防范措施和监管责任人,遇灾要及早果断转移,确保在安全区域和安置区活动。

四、进一步加强物资储备,提升应急救灾处置能力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查险人员、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充分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各项准备工作,宁可防而无患,不可患而无备。要严格执行防汛抗洪救灾资金安排调度机制,科学合理分配资金,确保防汛抗洪救灾资金需要。民政、粮食、供销、经信、国土、水务、住建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科学调剂储备数量和品种,切实提高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确保有灾时及时调拨到位、发放到位。同时,要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地点、线路、运送方式和运输车辆,保证调用时能够迅速到位。

五、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确保雨情灾情信息畅通

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主汛期值班值守工作,严格遵守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严禁脱岗、漏岗、断岗。水库、城镇重点防洪部位、重点河流险工险段、山洪及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组要实行同步昼夜值班。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全力做好水情、雨情、汛情、灾情等情况的收集、传递和反馈,灾情、险情出现后,要按照“快速、准确、全面”的原则及时上报,确保灾情得到及时处理、灾害得到有序应对。发生特大暴雨时,各乡镇和区级有关部门要每2小时向区防汛办报告雨情、向区国土资源分局报告地质灾害险情,一般降雨早上8时和下午2时各报告一次雨情,向区国土资源分局报告一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险情。对迟报、漏报、瞒报和拖延不报险情灾情信息及值班脱岗的,对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应对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加强沟通协作,强化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联动,形成防灾应急的强大合力。

六、进一步加强灾情核实,妥善搞好受灾群众安置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核灾报灾工作,发生灾情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内,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核查灾情,如实登记造册,并在灾情发生后2小时内将灾情上报区应急办、区防汛办、区民政局。区应急办、区防汛办、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灾情汇总和会商,并上报区委、区政府。全区灾情的发布口径,统一由区应急办统筹把关。各有关部门要努力做好向上级的对口汇报衔接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为救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要扎实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确保不丢一户、不漏一人,对住房倒塌的受灾群众,要通过投亲靠友、群众互助、提供公房等方式及时安置,使其尽快有相对安定的住所和生活;要及时发放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基本的医疗服务。卫生防疫部门要在为受灾群众及时提供医疗帮助的同时,切实强化防疫措施,做好受灾地区疾病的预防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开展生活用水、生活环境消毒,确保灾后无疫情。公安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保证全社会安定稳定。宣传、文广新、网管中心等部门要及时报道和宣传防汛抗灾动态及先进事迹,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政法、维稳、群工、信访等部门要做好维稳和信访接待工作,耐心解答并协调帮助解决来访群众提出的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七、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有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足够力量,迅速恢复道路、供水、供电、供气和通信设施。要加快受灾场镇的清淤和垃圾清运等工作,确保场镇居民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对因灾受损的房屋,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等部门要及时进行技术鉴定,提出修复、加固意见,组织群众进行维修加固,防止倒房伤人事故发生。对房屋倒塌、严重受损的,国土、住建、民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安全为要、宜迁则迁、适当聚居”的原则,统筹规划、科学选址,并指导群众加快重建。农业、林业、畜牧、供销等部门要组织干部、技术人员深入受灾地区,指导群众全面开展生产自救,安排好救灾种子、种苗、化肥等农资供应,组织劳动力排涝排渍、洗苗扶苗,对绝收的田块,要及时进行补种、改种晚秋作物和蔬菜,确保不误农时,不荒田地,不减收入。水务部门要指导受灾地区尽快修复水毁工程,重点做好农田水利工程修复,为恢复生产提供灌溉保证。经信、商务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商户抓紧清理受淹厂房场地,抢修受损设备设施,尽快恢复生产和营业。保险部门要认真做好投保受灾户、受灾企业的理赔工作,尽早尽快核实,及时赔付,帮助受灾户和受灾企业渡过难关。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防汛办,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