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提前部署,确保“双节”期间环境安全
索 引 号 : 008462605/2013-00084 |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13-09-16 |
发布时间: 2013-09-1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为确保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环境安全,维护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区环保局提前部署,加大对全区重点排污企业的检查力度,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力争使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认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对辖区内广元海螺水泥、区人民医院等重点排污企业和环境敏感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被检企业限时整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切实制定环境应急预案。要求重点排污单位针对可能出现的污染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完善预警监控和报警系统,完善值班、巡查等工作制度。扎实做好环境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来访案件,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案件,坚决杜绝重复访、越级访、群体访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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