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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加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社会宣传
发文日期: 2013-09-25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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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全区经济普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我区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加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工作。

加强领导,分级负责。我区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各方参与”的原则,由区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积极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宣传动员工作。

明确职责,落实到位。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宣传计划,并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确保普查各阶段的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并配备专职人员,加强协调和沟通,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新闻线索,充分利用本地区、本部门的宣传手段和资源,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新闻宣传。

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具体措施,在主要的街道、镇,以及车站、广场、商场等公共场所的显要位置,设立户外公益广告牌、宣传橱窗、宣传墙报,并通过张贴宣传画、开展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力求在内容和形式上,结合自身特点,讲究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为经济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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