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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09-30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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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朝卫发〔2013〕127号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局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关于开展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朝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国家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我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通知》(卫妇社发〔2011〕38号)、《广元市卫生局  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广卫发〔2012〕14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定于2013年10月上旬开始对我区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0月31日,各单位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组组成

考核组由区卫生局、区财政局牵头组织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等单位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三、考核方式

对辖区25个乡镇卫生院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并对每个乡镇以随机抽签的方式抽取1个村卫生站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

四、考核内容及方法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和《广元市朝天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要求,对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采用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电话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

五、考核要求

(一)各考核组成员要严格按照《广元市朝天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评估,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及时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台账,客观真实地反映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三)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分配、拨付201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的重要依据。

附件:朝天区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人员名单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局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2013年9月11日

 

 

 

 

 

抄送: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疾控中心。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9月11日印

附件:

 

朝天区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

考核人员名单

 

 

组  长:杨均林  区卫生局副局长、区均等化指导中心主任

副组长:孙德君  区疾控中心主任、区均等化指导中心常务副主任

        卢征锐  区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成  员:杨云芳  区卫生局财务审计股股长

冯天连  区卫生局农村卫生管理股、基层妇幼保健股与社区卫生股负责人

杨其翰  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副队长

        张玉芬  区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免疫规划科科长

        易冬梅  区指导中心办公室主任

王文芳  区疾控中心疾控科科长

        徐荣秀  区疾控中心重传科科长

        刘艳平  区疾控中心营养健教科科长

        徐晓敏  区妇幼保健院基层保健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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