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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曾家镇开展“好婆媳”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659/2013-00072 发布机构: 曾家镇 成文日期: 2013-10-10
发布时间: 2013-10-10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各村支部、村(居)委会、场镇各单位:

现将《曾家镇关于开展“好婆媳”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3年7月23日

抄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妇联。

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党政办公室             共印  份                     

曾家镇2013年“好婆媳”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弘扬尊老爱幼的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不断提高家庭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曾家和谐、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和谐家庭、好婆媳”评选活动。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带动广大妇女孝敬婆婆,善待媳妇,互敬互爱,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使全镇每个家庭形成婆媳和谐生活,人人争当好婆婆、好媳妇,户户争创和谐文明家庭的良好风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表彰“好婆媳”和开展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向全镇推出融时代特色的传统美德为一体的先进家庭典型,激励和引导更多的家庭积极投身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养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家庭卫生、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以家庭的平等、文明、和谐、稳定促进全镇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

二、评选标准

1、家风纯正,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好学上进,勤俭持家,尊老爱幼,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遇事能共同协商,妥善解决,事业有成。

2、婆媳间彼此尊重、理解、包容,善于沟通,互敬互爱,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婆媳关系融洽和睦,在邻里中口碑好。

3、婆媳关系融洽,视公婆似亲父母,伯叔、妯娌、姑嫂亲如同胞兄弟姐妹,邻里团结。

4、遵纪守法,积极参与关心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范围和名额

1、推荐范围:各村、(居)委会、场镇各单位已婚家庭,且家庭成员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行为的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参与评选;“好婆媳”要求为三代同堂的家庭。 

2、推荐名额:“好婆媳”的评选,以户为单位,每村(居)委会、场镇各单位推荐“好婆媳”2户。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

1、推荐上报阶段:2013年8月1 日—2013年8月10 日。各村(居)委会、场镇各单位根据自评情况,入户调查汇总,上报推荐参评名单。

2、评审公示阶段2013年8月11 日—2013年8月18  日。评审的先进户对外进行公示。

3、表彰奖励阶段:2013年8月下旬,组织大型主题活动,对先进户进行表彰奖励。

五、组织领导

组 长:龙太荣     镇党委书记

王天君     镇   长

副组长:张媛媛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周元富    区委驻曾家镇正科级宣传员

刘泽莲    区委驻曾家镇正科级组织员

        陈  燕    镇妇联干部

        马  蓉    镇计生干部

六、具体要求

1、领导重视,狠抓落实。各村(居)委会要精心组织,实事求是,把真正体现曾家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突出创评活动的真实性和代表性,确保创评活动取得实效。

2、大力宣传,贴近群众。各村(居)要积极配合搞好创评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使广大群众人人知晓活动,个个参与创评,形成人人争创文明家庭的良好社会氛围。

3、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和谐家庭、好婆媳”创评活动以党支部推荐为主,必须按照评选标准,严格把关。做到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切记草率了事,马虎应付。

附:曾家镇2013年“好婆媳”评选活动推荐表

曾家镇“好婆媳”推荐表

  村                            2013年8月

姓名

(婆婆)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姓名

(儿媳)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所在村(社区)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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