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水上船舶防洪抢险预案的通知
各业主、船主:
为认真贯彻执行市、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防洪抗汛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乡辖区水域实际,为切实抓好防洪抗汛期间水上船舶安全工作,我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的方针,为进一步完善水上船舶防洪抢险措施,确保水上船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水上船舶防洪抢险预案》。
一、成立蒲家乡防洪抗汛领导小组
组 长:吴云雄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邹仁杰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袁 静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杨宏伟、杨 军、张 强、严金华、
乡防洪抗汛领导小组下设两个突发应急处置小组。
(一)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现场抢险组
组 长:吴云雄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邹仁杰、袁 静
成 员:杨宏伟、杨 军、张 强、甘兴建、严金华、
1、根据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现场情况,及时组织现场施救,安排车船运送伤员到就近医院抢救。
2、在实施抢救中应实行先重伤,后轻伤的原则,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降低事故损失。
3、保护好现场。
4、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二)后勤保障
由乡财政所胡晓玲全面负责。
1、及时提供车船及燃料,保障车船正常使用。
2、确保事故调查及处理期间的正常开支。
乡防洪抗汛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职责
(一)水上船舶防洪抢险工作由乡政府(船管站)统一指挥、安排、协调。
(二)负责调度抢险船舶、抢险人员、抢险物资和下达抢险任务。
(三)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防洪值班人员接到汛情通知后,立即向领导报告,由带班领导通知水情传递,启动预案投入抢险。
(四)接到汛情后,船管站立即通知沿河所有船舶做好防洪准备,所有船舶停靠到安全位置。
(五)随时了解洪水流量和洪峰到达时间,做到勤汇报,勤联系,勤记录,乡政府负责防洪抢险物资的准备工作。
(六)船管站负责对水毁码头、渡口及船舶损失的统计工作,负责涨水、退水期间的安全巡查工作,查处昌险航行的船舶,规范船舶停泊秩序,参加处理突发情况。
二、提高认识,做好汛前安全大检查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防重与抢”的安全方针,立即行动起来,开展一次汛前大检查,对辖区各船上救生设备、消防设备、船上缆绳,钢丝是否达到海事部门规定标准,并做好登记造册,对查出的问题督促其立即整改完善,消除隐患。
要求:
汽渡船钢丝1500米,客(渡)船缆绳1000米。
汛期一旦有涨水通知,不论涨水大小,各船主、驾驶员到达自己的船上,随时做好防洪抢险工作。
对抢险船舶及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赶到的,一律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汽渡船如遇特大洪水,发生跑船事故,首先保护飞仙关大桥安全,乡政府向上级部门汇报,提前安装爆破器材,启动爆破。
三、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的处理
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后,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必须立即向就近的乡镇政府报案并积极施救,蒲家乡人民政府值班电话:8672200。
在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中,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国务院302号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O一三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