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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计划生育“三结合”户享受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10-14   发布机构: 蒲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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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计划生育“三结合”户享受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为促进全乡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围绕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这一目标,不断加强对计划生育“三结合”户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乡实际,经乡政府研究制定了计划生育“三结合”户享受的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凡实行计划生育的户优先享受政府扶贫项目的救助,享受多种形式的发展经济项目的帮助。

     二、在计划生育“三结合”基地内和计划生育“三结合”新增户安排帮扶项目,扶贫资金。

    (一)提供发展种植项目:免费提供干果核桃树苗,配套的设施设备,以及农药、化肥等等物资进行帮扶。

    (二)免费进行核桃种殖技术的培训和指导。

    (三)免费进行畜牧养殖技术的培训和指导。

特此通知

 

 

 

                                             二0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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