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计划生育“三结合”户享受优惠政策的通知
关于制定计划生育“三结合”户享受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为促进全乡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围绕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这一目标,不断加强对计划生育“三结合”户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乡实际,经乡政府研究制定了计划生育“三结合”户享受的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凡实行计划生育的户优先享受政府扶贫项目的救助,享受多种形式的发展经济项目的帮助。
二、在计划生育“三结合”基地内和计划生育“三结合”新增户安排帮扶项目,扶贫资金。
(一)提供发展种植项目:免费提供干果核桃树苗,配套的设施设备,以及农药、化肥等等物资进行帮扶。
(二)免费进行核桃种殖技术的培训和指导。
(三)免费进行畜牧养殖技术的培训和指导。
特此通知
二0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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