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
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蒲家乡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蒲家乡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先进乡创建活动,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并全面达标,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加强和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见》精神,参照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先进乡镇标准,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根本任务,以维护好、实现好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以推进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线,以创新村管理机制,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重点,全面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为建设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目标任务
各村要按照《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评估标准》开展创建工作,达到规定的基本条件、自我管理指标、自我服务指标以及自我教育指标要求,达到合格村标准。全乡各个村要创建成为示范村,全面整体推动,实现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先进乡创建目标。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以党委书记、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副乡长为副组长,党政办、计生办、财政所及各驻村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全面指导各村的创建工作,保障经费的落实,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中各项软硬件建设。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村要采取召开群众会、院子会,书写标语,办墙报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广泛深入宣传创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先进乡镇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以及基层群众自治服务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摸清情况,狠抓落实。各村在原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基础上,要摸清家底,查漏补缺,制定规划,狠抓落实。8月30日全面结束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创建工作,创建工作中要分层次开好“两个会”,即村组干部会、群众会,把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落到实处,并针对本村实际情况,分别选择2—3个村民小组进行试点,采用典型引导,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1.拟定村自治《章程(草案)》、《计划生育公约(草案)》、《基层群众自治服务协议(草案)》。拟定《草案》要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和服务需求,充分反映民情民意,符合本地实际,坚持权利义务公平、对等原则。
2.讨论通过村自治《章程(草案)》、《计划生育公约(草案)》、《村自治服务协议(草案)》。各《草案》必须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才能实施。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确有困难的村,可采取下发传单,以组设立流动投票箱方式,保证户主投票率达到90%以上。
3.签订服务协议。村民配合村委会签订自治服务协议,签约人对协议内容的认同率达90%以上,签约率要达到90%以上,知晓率要达90%以上。
4.健全工作组织网络。组建村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计生专干任主任;规范村计划生育服务室达到“五个一”标准;健全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组建志愿者队伍,建立责任明确,联系到户到人的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网络。
5.建立和完善“两包一挂”工作机制。制定“两包一挂”办法,落实经费,签订“两包一挂”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村干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6.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重大事项经由民主讨论决定制度、村民评议计划生育工作制度,上门服务制度、违约处理制度,计生专干民主选举或竞争上岗制度、协会活动制度。
7.抓好生育文化建设。各村都要建立1—2个生育文化大院或生育文化小区,村民小组建立2户以上协会学习中心户。
8.实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公开再生育审批情况、违法生育处理情况、违反公约处理情况、流动人口办证情况、奖励扶助制度落实情况、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情况、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开支情况;长期公开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程序、奖励扶助金申请程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的申办程序;需要临时公开的内容由材委会根据群众要求和工作需要决定。
(四)自查总结,验收评估。各村要按照本乡镇创建规划和合格村的评估指标对照逐项落实,认真自查总结。8月底前规范整理好档案资料,分别申报合格村,经乡党委、政府组织验收。9月初由乡党委、政府向区委区政府推荐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创建工作合格村予以表彰。
(五)强化督查,逗硬奖惩。为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乡党委政府将把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并组成专门督查组,针对创建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对创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对工作拖沓,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与年终考核挂钩,对工作不落实,影响创建工作全面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