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政务、事务
三公开内容及形式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规范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政务、事务三公开的形式及内容,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试行)》和《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准》,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镇)公开的形式及主要内容
(一)公开形式
政务公开栏。
(二)主要内容
1、本乡镇人口状况(包括总人口及当年生育等情况);
2、生育政策;
3、奖扶政策;
4、办证程序(包括生育服务证、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等);
5、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
6、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
7、诚信计生中的政府承诺;
8、实名举报奖励办法;
9、本区及乡镇要求的其他应公开内容。
二、乡服务机构重点公开内容及形式
(一)公开形式
公开栏或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印刷品等。
(二)公开重点内容
1、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2、办事(服务)项目、流程、承诺和结果;
3、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岗位职责、行为规范;
4、免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
5、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6、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纪律;
7、监督维权方式、渠道及处理结果;
8、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其他事项。
三、村(居)公开的形式及重点内容
(一)印刷品公开内容
1、国家和地方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
2、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3、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纪律。
5、本区、本乡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村务公开栏公开内容
固定类
1、生育政策;
2、奖扶政策;
3、办事程序;
4、群众自治公约;
5、诚信计生承诺;
6、实名举报奖励办法;
7、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
动态类
1、本村(居)人口出生情况;
2、社会抚养费缴纳情况;
3、群众自治违约金收支情况;
4、再生育审批公示情况;
5、奖扶对象公示情况;
6、本乡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请各村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
二○一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