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蒲家乡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企事业单位:
《朝天区蒲家乡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已经乡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朝天区蒲家乡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搞好洪涝灾害防治工作,明确职责,确保抗洪抢险工作能够协调、高效和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认清形势,提高防治意识
蒲家乡位于城区以南17公里处,嘉陵江西岸,地形高差悬殊,辖5个村35个村民小组,干溪沟、冷溪沟两溪贯穿全乡汇于嘉陵江。近年来,由于人为的工程行为和自然界生态、环境变化影响,形成洪涝灾害点多、面广、成灾快的特点。因此,今年的防治洪涝灾害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防治洪涝灾害工作的领导,完全履行职责,要有防治意识,切不可有麻痹大意、侥幸心理存在,努力提高抗洪抢险救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应急反应机构与职责分工
乡人民政府是处置我乡洪涝灾害事件的主体,乡级有关部门和各村民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协调行动。发生重大洪涝灾害事件及特别重大洪涝灾害事件,乡洪涝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自动转为乡抗洪抢险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抗洪抢险与救灾工作。乡抗洪抢险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 挥 长:吴云雄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指挥长:袁 静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邹仁杰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党政办、安办、民政所、财政所、农业站、林业站、水务农机站、广播电视站、综治办、卫生院、中心校以及各村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乡抗洪抢险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抗洪抢险工作由指挥部统一指挥,组织实施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向区政府报告灾情,视灾情请示支援;部署、协调、监督、检查乡级部门和各村民委员会的洪涝灾害应急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抗洪抢险救灾的指示、命令;承担其他有关洪涝灾害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设工作组,主要负责:预测预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转移安置、交通恢复、生活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宣传动员、恢复重建等重要工作。
乡人武部:组织实施民兵预备役抢险队伍建设;指导各企事业单位和各村委会抢险队伍建设,开展抢险知识培训;承担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
乡党政办:抗洪抢险组织机构建设;抗洪抢险责任制建设和目标考核,抗洪抢险工作督查督办;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
乡安办: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落实强化防洪安全责任,督促防洪安全隐患整改;指导防洪安全整改措施制定;建立群防群测监测体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乡水务站:宣传《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培育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和防洪意识;负责全乡防洪规划和防洪工程建设;负责河道和排洪渠道的管理并督促清障工作,保证汛期行洪安全。
乡民政所:制定山地灾害、山洪危险农户异地安置帮扶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转移安置灾民、负责灾民倒塌房屋恢复重建的资金安排;负责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拔和供应工作,保障重灾户的生活问题。
乡农业站:开展农田排涝抗旱设施建设;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灾后生产、减轻洪灾损失。
乡卫生院:组织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伤情实施紧急处置,防疫情、疾病的发展、传播、蔓延;组织开展卫生系统自身防洪工作。
乡中心校:负责转移受灾学校学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的恢复重建。
乡综治办:参与防洪应急抢险;维护防洪抢险秩序和汛期社会治安;协助防洪违法案件的查处。
乡广播站:开展防洪抗旱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新时期防洪理念,洪水风险意识的培育;开展防洪工作宣传,洪涝灾害危害损失宣传;对防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新闻报道;负责灾后广播电视系统的抢修、恢复工作。
乡船管站:制定船舶安全渡汛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渡船汛期禁(限)渡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防洪抢险船只并组织调度。
乡财政所:制定防洪工作经费、防汛设施建设经费的预算并组织实施;争取上级防洪专项经费补贴或转移支付。
各村民委员会:对辖区内的防洪工作进行领导,抓好本辖区的防洪工作;制定本辖区的防洪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发动群众积极防灾、抗灾自救工作。
三、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乡人民政府收到有关部门发出的预警应及时将预警向全乡发出,并对灾害发生的趋势及可能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或损失的程度及时进行预测。乡级有关部门应根据洪涝灾害预测预警及时向乡人民政府提出应急对策建议和措施,或者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洪涝灾害发生后,各村必须在2小时以内向人民政府报告初步灾情。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采取的措施,群众生产、生活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等。乡人民政府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根据灾害危害程度确定救灾应急预案的启动时机,并在灾害发生后6小时内向上级报告灾情。
四、救灾准备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乡、村干部、各单位职工和全乡基干民兵组成。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设施、道路、恢复电力、通讯、抢救伤员所需药品及卫生防疫,以及其他紧急抢险所需物资。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它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抢险物资由各需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由乡民政所、财政所负责储备和筹集。
五、应急反应行动
(一)灾情收集和报告。灾情发生后,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检查统计、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并逐级上报。
(二)转移安置和组织。发生洪涝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安置方式采取投亲靠友和搭建临时住所等。由乡政府发出转移安置通知或进行动员,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保证转移安置地和灾后的社会治安,做好转移安置后灾民的生活保障工作,重点做好饮水、食品、衣物、防疫应急药品的调集和发放,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解决的困难要及时逐级上报,在灾区要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三)紧急求援行动。一是组织协调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对损坏的设施、道路、线路进行抢修。二是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紧急状态下可采取征用或采购的办法,事后由乡政府和有关部门结算,救灾物资运输的道路、工具、经费、救灾物资的安全、保管、登记、发放、使用等,按国家规定办理。三是救灾捐赠的组织。根据灾后的急需情况确定捐赠物资的品种、数量,通过乡政府发文,发动全乡向灾区捐款捐物,乡民政所和财政所分别按有关规定负责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和发放工作。
(四)善后处理工作。根据灾情,乡人民政府组织带队赴灾区慰问和指导救灾工作,必要时可在灾区建立前线指挥部。乡人民政府向上级政府报告灾情,并申请救灾物资的支持。
附:朝天区蒲家乡洪涝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