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蒲家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村委会,乡属企事业单位:
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蒲家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预案要求和各自职责,认真贯彻执行,使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协调、高效、有序地进行,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蒲家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自然灾害工作,提高工作应急反应能力,保障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乡社会稳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如下:
一、总则
(一)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洪涝、风雹、地震、地质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灾害。
二、应急反应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机构:蒲家乡减灾委员会作为组织协调全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生活安排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协调服务工作。
1、指挥机构及任务职责
(1)乡成立防灾减灾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吴云雄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袁 静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邹仁杰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严金华 乡党政办负责人
杨宏伟 乡安办主任
娆光平 乡畜牧站负责人
甘兴建 乡民政所负责人
魏炳金 乡卫生院负责人
胡晓玲 乡财政所负责人
冯 平 沙河派出所所长
张 伍 沙河供电所所长
侯辉林 汶溪村村主任
苏云强 元西村村主任
何应军 河坝场村村主任
张军福 山垭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严永喜 罗圈岩支部书记、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办,由邹仁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宏伟同志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2)成员单位职责:
民政:承担乡灾情临时成立的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综合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确保24小时内应急物资运送到位,确保应急期内灾民的基本生活。
水管站:承担乡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乡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广播站:利用广播、电台做好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播放减灾公益性广告,宣传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在灾害紧急发生时,及时插播防灾紧急公告。建立健全重大灾害发生时的广播公共预警体系。
武装部:在乡内出现重大灾情时,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调配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及所需装备、器材参加救灾工作。
农技站:负责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
卫生院: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学校:负责转移受灾师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完成区自然灾害救助综合协调机构赋予的救助任务。
三、预案的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预案的启动
根据防灾减灾预警信息,由乡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批准,并由相关领导签批,实施预案的启动。
(二)预案的修订
本预案由综合协调组负责管理,不断强化对预案的动态管理,在实践中检验预案的完整性、应用的可操作性和流程的合理性,建立动态的预案修订机制,不断完善预案。定期召集有关部门专家评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区防灾减灾办、区政府批准。
(三)预案的保障措施
为增强“预案”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在原有基础上,按照分级负责,统一调配,进一步完成并落实以下各项措施:
1、人员保障措施
统一指挥,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乡人武部组织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抢险救灾队伍,作为抢险救灾的主要力量,各类专业应急队伍要作为先锋队,在自然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
乡人武部要建立并健全精干的抢险应急队伍,各村相应建立村抢险应急分队,其中村抢险应急分队在灾害期间听从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统一调遣。
2、通信与信息报送保障措施
乡政府落实专职信息统计报送人员1名,配置1部专用电话(8672200 ),受灾期间,乡、各村要设防灾抗灾指挥室,并配置联系电话。
3、卫生医疗保障措施
卫生医疗部门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4、建立防灾减灾评估和奖励制度
由乡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每年对各村、各单位的防灾减灾工作和预案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突出者进行奖励;对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加强防灾减灾及气象知识的宣传。
四、应急准备
(一)建立乡、村、组三级综合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建立应急指挥平台,配备专门人员。
乡政府应根据有关规定,除安排使用好上级下拨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外,要在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中列支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并视灾情轻重及时调整。安排好本级救灾业务工作经费。同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二)加强乡、村、组三级救灾通讯网络建设和管理,为防灾减灾提供及时、准确的通信和信息服务,确保24小时以内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
五、应急反应行动
(一)转移安置和组织。发生突发性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转移安置由政府组织实施,并发出转移安置通知或进行动员,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政府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保证转移安置地和灾区的社会稳定;保障转移安置后灾民的生活,解决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在灾区要防止如火灾、疫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解决的困难要及时逐级上报。
(二)灾情的统计和报告。灾情发生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灾害损失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汇总后逐级上报。汇总灾情后及时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三)紧急救援行动。
1、组织干部、群众进行紧急救援工作,协调民兵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工作;
2、组织卫生系统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3、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进行道路、设施和线路的抢修;
4、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紧急状态下采取征用或采购的办法征集,灾后由政府有关部门结算。救助物资运输的道路、工具、经费,救助物资的安置、保管、登记、发放、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5、救助捐赠的组织。根据灾区的急需情况确定捐赠物资的品种、数量,通过政府发文,新闻媒介公告,发动社会力量向灾区捐款捐物,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和发放工作。
(四)其他有关事务根据灾情,必要时可以在灾区建立前方指挥部,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争取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救助资金和物资支持。重大灾情的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六、附则
(一)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奖励与责任
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乡政府进行表彰;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乡减灾委办公室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乡减灾委办公室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作出响应修改后报区政府。各村委会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四)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乡民政办制定,报乡政府批准实施后,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