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3587/2013-00068 | 发布机构: 大滩镇 | 成文日期: 2013-10-15 |
发布时间: 2013-10-15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滩委〔2013〕20号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委员会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2年度目标考评先进集体暨
先进个人的决定
(
201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滩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握“保增势、保稳定、快发展”工作基调,全力推动全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使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继续保持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一年来,全镇上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总体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困难和挑战中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奋力推进了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综合目标和单项目标考评结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高峰村等6个综合目标考评先进集体,风雷村等7个单项工作先进集体,大滩派出所等13个先进单位以及任洪春、王德满等27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名单附后)。
镇党委、政府要求,受表彰的单位和同志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各村、各单位以及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在新的一年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突出“稳定增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工作基调,按照镇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坚定信念、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顽强拼搏、团结奋进,为全面建成小康和建设美丽大滩而努力奋斗!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委员会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人民政府
附件:
大滩镇2012年度目标考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综合目标考评先进集体:(6名)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高峰村。
二等奖(2名,奖金700元/名):横梁村、茅寨村。
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名):光辉村、自然村、红光村。
二、单项奖:(7名,奖金500元/名)
(一)农村公路建设:高峰村、风雷村;
(二)产业建设:茅寨村、响水村;
(三)无责任信访村:社区、立新村、横梁村。
三、先进单位:(13名,奖金500元/名)
派出所、大滩供电所、元吉小学、大滩卫生院、林业站、农业站、爱卫办、党政办、安监办、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所、民政所、大滩信用社。
四、先进个人:(27人,奖金200元/人)
任洪春、王德满、丁应华、李芝友、熊顺军、淡占良、穆国军、苏志义、张贵勋、李江禄、唐业中、刘克文、李洪军、许汉鸿、穆培喜、赖仕奉、马腾军、汪 叶、李发宇、向海清、余占清、王久太、邱子军、唐子翠、鄂亚梅、钱 凤、陈 蓉
抄送:区委办,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