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朝天区2013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通知》(广朝食安委发〔201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乡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惩防并举,打扶结合”的工作思路,针对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的问题和重大隐患,突出校园及周边、农产品种养殖、农家乐等重点区域,开展以食品非法添加、白酒、食品标签标识、饲料农药兽药、学校食堂和群体聚餐、餐厨垃圾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按照“排查要全面、整治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总体要求,全力排查具有行业共性的隐患问题,严厉惩处各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行为,全面提升我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确保全乡人民群总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整治重点
1、重点品种:水果罐头、调味品、酒类产品、饮料、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等日常消费食品。
2、重点单位:食品摊贩、小餐饮单位、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
3、重点环节: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畜禽屠宰等五个环节。
4、重点区域:学校及周边等。
5、重点行为: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药、兽药、渔药的行为;非法收购、屠宰、经营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的行为。
(二)主要任务
1、农产品生产环节整治。按照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具体实施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以蔬菜种植、畜禽养殖为重点领域,集中打击销售使用禁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化学物质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用药和农资生产、经营行为。
2、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开展以水果罐头、调味品、酒类产品、饮料、肉制品等重点食品排查治理,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掺杂使假、伪造冒用标识标注等行为。
3、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多形式多途径完善食品市场准入体系,把不合格食品堵在市场之外;对包装食品、散装、裸装食品、冷冻食品、现场制作食品和农产品、畜产品,根据其不同特点,按照要求分类监管,并对消费安全危害大的食品,探索按风险度进行管理,提高食品质量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经销企业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强化食品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加强对食品和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以及在商标、包装和标签标识等方面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摊贩、集贸市场及小食品店等场所的监管。
4、餐饮服务环节整治。以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小餐饮、火锅店等为重点,强化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违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地沟油”、未按规定采购肉及肉制品、提供未经生产许可的预包装、散装及自酿酒类产品、采购和使用不合格餐饮具、餐饮具清洗消毒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5、畜禽屠宰环节整治。加强对病死畜禽处理的监管,严防病死病害畜禽进入屠宰和肉制品加工环节。强化活禽、生猪产地和屠宰检疫,加大对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行为。依法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场,进一步完善牛、羊、禽类屠宰的管理规定。
6、食用油等重点品种的整治。对经营的食用油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账。要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地沟油”违法行为。
同时针对当前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重点生活品种做好监管和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对辖区涉食单位、业户搞好排查摸底,集中整治。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3月上旬---3月底)。根据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会议精神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动员,安全部署全年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月初---6月底)。全乡开展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7月初---7月底)。认真分析、总结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8月初---12月底)。根据整治工作情况,实行整治工作回头看,总结经验,突出亮点工作,建立监管长效机制,防止食品安全为题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次百日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政府的重要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抓紧抓好。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百日行动领导机构,建立相应工作班子和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二)广泛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多种途径对本次整治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本次活动的知晓率。扩大群众监督员队伍、新闻媒体等各方力量的社会监督作用,形成执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
(三)严格督导。乡政府对百日行动进行监督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对各单位百日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汪家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李登彬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 何东海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 李 丽 党政办主任
姚守印 畜牧站站长
苏云梅 安监办主任
鲜福咏 农业站站长
龙太周 财政所所长
刘贤朝 民政所所长、水务站站长
苟 龙 林业站站长
刘三现 汪家小学校长
赵 奎 计生站站长
文德聪 汪家卫生院院长
向荣清 易兴村村主任
向得明 水观村村支部书记
张 俊 蒋家村村主任
向新成 协议村村主任
刘德荣 王家垭村村主任
刘正云 黄泥村村支部书记
向仕义 永龙村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监办苏云梅负责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