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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10-16   发布机构: 汪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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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朝天区2013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通知》(广朝食安委发〔201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乡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惩防并举,打扶结合”的工作思路,针对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的问题和重大隐患,突出校园及周边、农产品种养殖、农家乐等重点区域,开展以食品非法添加、白酒、食品标签标识、饲料农药兽药、学校食堂和群体聚餐、餐厨垃圾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按照“排查要全面、整治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总体要求,全力排查具有行业共性的隐患问题,严厉惩处各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行为,全面提升我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确保全乡人民群总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整治重点

1、重点品种:水果罐头、调味品、酒类产品、饮料、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等日常消费食品。

    2、重点单位:食品摊贩、小餐饮单位、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

3、重点环节: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畜禽屠宰等五个环节。

4、重点区域:学校及周边等。

5、重点行为: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药、兽药、渔药的行为;非法收购、屠宰、经营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的行为。

(二)主要任务

1、农产品生产环节整治。按照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具体实施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以蔬菜种植、畜禽养殖为重点领域,集中打击销售使用禁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化学物质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用药和农资生产、经营行为。

2、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开展以水果罐头、调味品、酒类产品、饮料、肉制品等重点食品排查治理,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掺杂使假、伪造冒用标识标注等行为。

3、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多形式多途径完善食品市场准入体系,把不合格食品堵在市场之外;对包装食品、散装、裸装食品、冷冻食品、现场制作食品和农产品、畜产品,根据其不同特点,按照要求分类监管,并对消费安全危害大的食品,探索按风险度进行管理,提高食品质量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经销企业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强化食品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加强对食品和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以及在商标、包装和标签标识等方面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摊贩、集贸市场及小食品店等场所的监管。

4、餐饮服务环节整治。以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小餐饮、火锅店等为重点,强化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违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地沟油”、未按规定采购肉及肉制品、提供未经生产许可的预包装、散装及自酿酒类产品、采购和使用不合格餐饮具、餐饮具清洗消毒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5、畜禽屠宰环节整治。加强对病死畜禽处理的监管,严防病死病害畜禽进入屠宰和肉制品加工环节。强化活禽、生猪产地和屠宰检疫,加大对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行为。依法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场,进一步完善牛、羊、禽类屠宰的管理规定。

6、食用油等重点品种的整治。对经营的食用油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账。要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地沟油”违法行为。

同时针对当前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重点生活品种做好监管和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对辖区涉食单位、业户搞好排查摸底,集中整治。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33月上旬---3月底)。根据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会议精神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动员,安全部署全年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34月初---6月底)。全乡开展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37月初---7月底)。认真分析、总结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38月初---12月底)。根据整治工作情况,实行整治工作回头看,总结经验,突出亮点工作,建立监管长效机制,防止食品安全为题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次百日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政府的重要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抓紧抓好。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百日行动领导机构,建立相应工作班子和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二)广泛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多种途径对本次整治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本次活动的知晓率。扩大群众监督员队伍、新闻媒体等各方力量的社会监督作用,形成执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

(三)严格督导。乡政府对百日行动进行监督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对各单位百日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汪家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长: 李登彬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 何东海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员: 李      党政办主任

                  姚守印    畜牧站站长

                  苏云梅    安监办主任

                  鲜福咏    农业站站长

                  龙太周    财政所所长

                  刘贤朝    民政所所长、水务站站长

                        林业站站长

                  刘三现    汪家小学校长

                        计生站站长

                  文德聪    汪家卫生院院长

                  向荣清    易兴村村主任

                  向得明    水观村村支部书记

                        蒋家村村主任

                  向新成    协议村村主任

                  刘德荣    王家垭村村主任

                  刘正云    黄泥村村支部书记

                  向仕义    永龙村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监办苏云梅负责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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