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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10-16   发布机构: 平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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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乡属各部门:

清明节即将到来,群众集中出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人流、车流不断增多,是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山林火灾、烟花爆竹等事故多发的时期。为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乡属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和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做好相关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有关领导要认真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坚决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对重大问题要亲自抓,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要彻底排除,确保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乡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节日期间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一)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乡属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时段的路面巡逻监控,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防止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二)进一步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清明节期间也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安监办要按照“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的要求,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经销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要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和无证销售、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做好火灾防范工作。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乡属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监管,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学校、工厂、矿山企业、商场超市、网吧、农家乐等企业和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做好预防食物中毒的安全工作。春季气温回升,各种流行性疾病增多,极易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乡属各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和食用安全食品意识;要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的管理,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要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同时,村建、农业、水务、文化旅游、驻矿安监员等部门和人员也要从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出发,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三、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节日期间,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乡属各部门要落实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领导干部要轮流值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同时要针对实际情况,对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和险情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迅速、如实上报。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节日  安全生产  工作  通知                  

  抄送:区政府办,区安委会,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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