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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溪乡2013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10-16   发布机构: 平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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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乡属各部门:

《平溪乡2013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平溪乡2013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朝天区2013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把食品安全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平溪乡2013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市、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严格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总体要求,切实净化食品市场和消费环境,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整治内容

(一)继续深入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病死(害)畜禽”、调味品等专项整治。在巩固去年专项整治成果的同时,要继续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进一步深化 “地沟油”、“病死(害)畜禽”、调味品等群众关心的重难点问题的治理整顿,坚决遏止前整后乱、重复反弹的现象发生。

(二)开展饲料农药兽药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对饲料、农药和兽药生产、销售经营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许可准入,严厉打击在饲料中添加激素类药品、抗生素等禁用物质、在农药、兽药中添加违禁物质、制售假劣农药和兽药、违法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等违法行为。以粮食、蔬菜、食用菌、水果、畜禽为重点,加强种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查处使用禁用农药、兽药或其他违禁物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兽药,人药兽用、不执行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严格定点屠宰行业准入,加强定点屠宰企业资格证牌使用管理,规范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行为,落实“两证两章”制度,实行全流程同步检疫,严禁只收费不检疫的现象发生,严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肉品出厂。坚决取缔私屠滥宰专业村(户)和窝点,严惩收购屠宰病死畜禽、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及为其提供场所、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等生鲜肉经营场所和肉制品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生鲜肉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大对销售无检疫检验合格证章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为协助区级部门规范保健食品行政许可,严把准入关,有序开展清理换证,整顿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工作。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等违法行为。对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一律依法吊销相关批准证明文件,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厉查处一个批准文号用于多个产品、一个产品的批准名称加贴其他商标等套用、冒用批准文号行为以及发布违法广告、制假售假等违法经营行为。

(五)开展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专项整治。按照《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等规定,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着力解决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强化食品出厂检验环节和流通环节食品标签标识检查,突出治理虚假标识、夸大标识、遗漏标识等问题,严厉打击篡改生产日期、伪造产地、涂改标签以次充好、伪造冒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等违法行为。

(六)开展白酒行业专项整治。按照“以监管保安全,以安全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和属地管理原则,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白酒“行业规范、质量提升”专项治理行动,狠抓生产、流通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行为;督导企业通过设备改进、技术攻关等措施,做好工艺改造;全面清理和规范白酒产品标识标注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白酒风险监控和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四川省白酒企业食品安全生产规范》;规范行业管理,着力构建提升白酒质量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两集中,两提高,一规范,一防范”(资源向大企业集中,生产向园区集中,切实提高质量、提高效益,规范生产行为,防范质量安全风险)的工作目标。

(七)开展学校食堂、农村群体聚餐专项整治。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标准化改造;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家庭活动;针对四季不同特点,加大对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大、中、小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严防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集中整治农村群体聚餐(坝坝宴)中的不规范行为,严格执行5桌以上聚餐申报制度,对厨师进行食品安全强制培训,定期开展健康检查,督促实行亮证经营。

(八)开展小作坊、小摊贩专项整治。明确行政区域内“两小”生产经营单位监管主体和要求,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堵塞监管漏洞。加强分类整治指导,引导扶持一批“两小”生产经营单位获得行政许可;限期整改一批“两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行政许可条件;坚决关停取缔一批具有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两小”生产经营单位。加大政府投入、加大保障力度,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引导“两小”生产经营单位集中经营。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3年2月下旬—3月31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召开全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会议,安排部署全年专项整治工作。各村、乡食安委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本方案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

第二阶段(2013年4月1日—6月3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各村(社区)、乡食安委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2013年7月1日—7月31日)为总结验收阶段。各村(社区)、乡食安委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汇总情况,统一报乡食安办。由乡食安办负责组织乡食安委成员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全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乡食安办负责牵头协调,并邀请区相关部门全程参与,对带共性的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专题研判,加强风险监测和分析预警,做到监测与监管结合、检查与打击一体;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及时沟通信息,加强工作衔接,消除监管盲区、死角;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地区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项治理整顿内容,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大投入,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做好专项整治内容的宣传,广泛开展食品生产、流通及消费过程规范的宣传和培训,做到打击与科普相结合,查处与培训相结合。各村、乡食安委成员单位要做好食安知识的宣传工作,包括网络平台和学校、社区、企业宣传栏等。

(三)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各村、乡食安委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治理整顿工作经验制度化、机制化,着力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扩大食品安全监督频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内部管理,切实巩固各项治理整顿成果,严防已整治的问题再次反复、反弹,促进相关领域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附件:朝天区平溪乡2013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朝天区平溪乡2013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蔡联华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 赵  杰   乡人民政府乡长副乡长

成  员: 赵家进   乡卫生院院长

蒋  勇   曾家镇工商所所长

刘  建   曾家派出所所长

雷翔元   乡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孙  波   乡安办主任

各村食品安全信息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孙波担任,工作人员为陈浩,联系电话:8688100。

 

 

 

 

 

抄送:区食安办。                                                           

朝天区平溪乡党政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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