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麻柳乡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部门:
根据广朝府办〔201〕120号“关于切实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形成条块并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健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杨永德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黄登富 乡安监办主任
靳维新 乡安监办工作人员
杨小靖 农业站负责人
二、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交管办”
主 任:黄登富 乡安监办主任
副主任:靳维新 乡安监办工作人员
成 员:杨小靖 农业站负责人
三、各村民委员会交通安全联络员
石牌村:刘泽虎 天星村:刘德义
乔田村:刘如沛 复兴村:李奇林
黄小村:张小平 四平村:王成军
石板村:胡文泽
四、交管办职责
1.维护全乡范围内道路交通秩序,及时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2.主动当好党委政府参谋,积极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收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组建完善本辖区村组、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及时传递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协助做好交通管理基础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4.接受群众报警和求助,协助交管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5.及时掌控辖区道路、车辆、驾驶员等基本情况,建立机动车登记簿、驾驶员登记簿、交通安全宣传登记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登记簿等交通安全基本台账;
6.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有关交通管理的其他工作。
五、各村民委员会交通安全联络员职责
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认真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公安交警、交通运政、农机监理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做好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则知识,坚持在农户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帮助和提高村民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不开违法车、不坐违法车;与各村组干部签订责任书,预防本辖区内驾驶员出现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现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对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要迅速与辖区交警联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准确地向公安、交警部门提供本村交通治安信息。遇有交通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及时报警,抢救伤者、财物,保护现场;检举揭发违法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交警做好辖区车辆和驾驶员普查、登记和统计工作,抓好农村基层基础交通安全工作;积极参与警民共创活动,预防辖区无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时制止并协助处置因意外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各村、各单位要以安全宣传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村民委员会要改进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广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七、严格追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严格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村委会交通安全联络员不宣传或知情不报的、对非法营运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营运存在或发生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不作为造成事故的,特别是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或影响特别大的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一律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八、联系及报案电话
乡政府:13980156200
交管办:13981231230
曾家派出所:8675020
二○一三年三月八日
抄送:区政府办 区安监局
广元市朝天区麻柳乡党政办 2013年3月8日 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