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基础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720/2013-00084 | 发布机构: 陈家乡 | 成文日期: 2013-05-13 |
发布时间: 2013-05-13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按照朝天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基础数据统计工作培训会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基础数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基础数据统计工作对于全面摸清工作底数,真实反映工作成效,进一步推动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统计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把数据普查作为当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全面梳理、统筹协调,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各村、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对近年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工作的各项数据进行提前摸底和全面梳理,特别是针对农村改水改厕、示范(卫生)工程建设、完善设施(公共、环卫、市政)建设、风貌塑造建设、队伍建设和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建设等重点项目要认真调查、逐一核对。在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汇总、上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各项数据的审核、查验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准确、真实、高效。
三、严格把关、逐级审报,确保统计高效规范
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工作普查统计的填报工作按照逐级申报程序推进。各级纸质统计填报数据经审验后,需报同一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单位印章后逐级呈报上一级责任主管部门进行数据审查。同时,要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台账和相关登记表册。
四、时间要求
全乡统计工作截止6月10日结束。村组务必于5月30日前汇总上报到乡,后由乡治理办汇总后上报到区治理、区爱卫办。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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