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场乡各居民点: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陈家乡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全乡供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乡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供水安全管理工作,突出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供水生产事故发生;严格执行村乡供水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水质的净化管理工作,根据汛情和天气变化,做好净水的储存和计划供应工作,提高对水网等设备的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能力。
2、统一指挥:在乡供水突发事故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供水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3、保证重点:在供水事故处理和控制中,以保证全乡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为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围和供水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
(一)连续无雨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二)因饮用水源遭受油污、燃气泄露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三)因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遭到破坏而形成的临时性缺水。
(四)因生产活动导致供水水源枯竭;
(五)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不安全的突发事件。
二、等级划分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三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
(一)Ⅰ级(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含48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集乡5000人以上或分散农户1万人以上(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5000人以上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二)Ⅱ级(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集乡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不含5000人,下同)或分散农户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2人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三)Ⅲ级(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集乡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或分散农户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5人以上3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乡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三、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
(一)供水突发事故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苏久地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张华远 乡人大主席
成 员:王齐龙 乡党政办负责人
王艺遐 乡安办负责人
景文良 乡水务站站长
吴天海 中心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供水突发事故处置办公室,张华远任办公室主任。24小时值班电话:8625099。
(二)供水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应急处置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订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三)供水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职责
l、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有关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和制订全乡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2、接受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负责乡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3、统一组织指导村乡供水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等工作。
4、研究制定供水事故重大应急决策部署,负责协调公安、水利、环保、卫生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
5、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督促供水单位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
6、搞好应急处理过程中各种资料收集和信息传递工作。
7、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应急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负责供水事故的新闻报导。
四、应急预案体系
(一)应急启动程序
1、供水安全应急处理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各村(单位)所报告发生事件的紧急程度,启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供水安全应急处理领导组办公室接到各村(单位)的情况报告或通知后,根据情况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并召开紧急会议,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二)预警控制
1、在预警状态下,供水安全应急处置领导组办公室立即启动安全供水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2、当供水处于连续不足状态,供水单位缺乏更进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危及安全供水时,应急处理办公室应及时向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请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水方案。
3、在水源污染或有人为投毒行为发生时,供水单位值班调度人员应立即停止供水,同时告知广大人民停止使用,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将情况报乡供水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卫生、防疫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水源水质、管网跟踪检测、消毒,防止污染面积扩大,并利用消防、洒水车向所涉及的人民送水。
4、在供水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污染已解除,管网已消毒,能达到正常供水标准时,安全供水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三)事故抢险
1、当发生重大供水生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管网设施遭受破坏时,供水企业(单位)迅速调动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并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确定抢修方案,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事故设备。
2、在事故抢险过程中,视情况需要请求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提供交通、通讯、物资、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3、供水恢复在发生供水事故后,各部门做好协调工作,要尽快恢复供水,将各类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应急救援
1、发生供水事故时,供水安全应急事故处理办公室根据情况需要,请求领导组启动应急机制,组织开展救援与处置工作。
2、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及各类重大安全事故时,积极参加应急救援与处理。
(五)解除警报
在供水全部恢复正常的情况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五、应急保障
(一)资金和物资保障
在供水事故抢险和恢复过程中,供水单位投入必要的资金,配备所需的各类设备和抢险物资。同时,认真做好事故处理必需的物资储备和管理工作,保证安全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资金和物资及时到位。
(二)抢修队伍
供水单位成立抢险队伍,单位领导担任抢险队长,并将其名单报至相应的管理部门备案。当村乡供水安全事故发生后,抢险队伍在接到抢修命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待命。
六、后期处置
(一)事故调查
发生村乡供水安全事故后,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调查中,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处理意见。
(二)事故处置
发生事故后,按照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供水事故应急预案,同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