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综述
环境状况
水环境
大气环境
固体废物
声环境
生态环境
措施与行动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
工业污染源防治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环境保护
环保规划与实施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环境监察
核安全管理
法制建设
宣传教育
环境监测
环保科技与产业
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
综述
2012年,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环保局的业务指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环保队伍建设、污染减排、生态区建设为抓手,以环境监察执法、饮用水源保护、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为重点,增强服务意识,加强环保宣传,努力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环保事业得到了崭新发展。
环境状况
2012年,全区水、气、声环境质量与去年相比总体保持稳定。嘉陵江、潜溪河、羊木河等主要河流水质相对稳定,均达到要求水域类别;朝天城区及2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全面达标。持续改善城区空气环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了规定要求。城市噪声得到有效控制,监测时段城市噪声全面达标。
1.水环境状况
1.1 江河水质
2012年,我区地表水监测断面均达到规定水质类别:国控断面八庙沟断面达到了规定的Ⅱ类水域类别,市控断面羊木河、沙河断面均达到或优于规定的Ⅲ类水域类别。
2012年,全区境内主要河流各监测断面总体处于中营养,水质基本良好,但八庙沟断面在第一季度时达到轻度营养化状态。
1.2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2012年,龙洞背水厂(潜溪河龙门村)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在大中坝自来水厂(嘉陵江清风峡)水源地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各乡镇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稳定达到规定水质类别要求。
1.3 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12年,我区废水排放218.9万吨,化学需氧量产生6302.71吨、排放2486.58吨,氨氮产生334.71吨、排放292.33吨。
2.大气环境
2.1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朝天城区2012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朝天城区小中坝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于
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二氧化硫日平均值范围为0.001~0.045毫克/立方米,年均值为0.012毫克/立方米,年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
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二氧化氮日平均值范围为0.001~0.061毫克/立方米,年均值为0.018毫克/立方米,年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
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值范围为0.011~0.158毫克/立方米,年均值0.054毫克/立方米,年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2.2 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12年,我区废气排放1510228万标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1376.4吨,氮氧化物排放6324.87吨,烟粉尘排放652.97吨。
3.固体废物
2012年,朝天区无工业危险废物,仅有医疗废物,全年产生24.49吨,处置24.49吨,处置率100%。
4.声环境
4.1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2012年朝天城区域环境噪声共设54个网格(网格大小为
4.2 城区道路交通噪声
2012年全区城区交通噪声共设5个点位,每年监测一次,每次监测20分钟,监测道路总长度
5. 生态环境
朝天区已建立自然保护区2个(其中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市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达到444.2万亩,占全市幅员面积的18.1%。近年来朝天加快生态区创建工作,通过构建生态产业、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和能力保障五大体系,进一步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已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6个。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措施与行动
1.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环保工作作为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内容,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组织、政协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区人民政府区长伏玉琼组织召开全区首次环保工作大会,安排部署了2012年环保工作,推进了全区环保工作上台阶。区政府多次组织召开了全区减排工作座谈会、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落实环保目标任务,与各乡镇签订了2012年环保目标责任书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等。
2.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2012年,我区成立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成立了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办公室。组织召开了我区首次环境保护暨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十二五”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制定了《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并落实了目标和责任,区政府与相关乡镇、区级部门签订了“十二五”减排目标责任书。全面分解了“十二五”和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加大了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力度,经国家减排核定,2012年我区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削减573吨、54吨。
7.3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严格项目审批,落实环保准入政策。按照“不欠新帐、多还旧账”的要求,强化项目审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无环境容量的项目坚决不批。2012年我区共审查审批建设项目35个,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1个,报告表15个,登记表19个,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保证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贯彻落实,有效地控制了新污染源产生。
建立了建设项目动态管理台帐,加强了项目环保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督促环保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积极协调发改、建设等相关部门,将建设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纳入整个工程竣工验收缺一不可的重要内容。全年共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7 个,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率均达100%。
在项目管理中始终坚持强化“主动、优质、高效”服务理念,协助企业协调各职能部门,为项目环评审批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确保了太阳坪金矿、凯迪生物质能发电、双峡湖水库、中子工业园区、康康医疗器械、飞仙关嘉陵江大桥等重大项目的环保服务工作,积极搞好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环保协调工作,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为朝天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保服务。
7.4工业污染源防治
强力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广元昊鑫矿业有限公司和宏术洗选公司环境监管,定期巡查,确保环保设施及尾矿库的正常运行。推进了我区大滩槽子沟多金属矿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争取到位国家发改委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资金910万,争取宏术洗选公司洗选废水重金属治理资金45万。
7.5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我区实施了党政一把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区委、区政府把城市环境质量和污染防治工作纳入了党政一把手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极大地促进了我区城市环境质量和污染防治工作。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己任,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联合有关部门着力解决城市噪声、扬尘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根据省政府要求,在县(区)正式启动“城考”工作,将“城考”工作纳入对县(区)的目标考核;建立了环境质量定期分析制度、环保不达标企业的信息公布制度,利用公众舆论加强对超标排污企业、违法排污企业的监管。
7.6农村环境保护
进一步加强对全区24个乡镇及城区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通过对乡、镇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提高了饮用水源保护能力,确保了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完成了朝天镇烟灯村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村庄整治,通过绩效评估,加强农村地区污染源的清理和整顿,启动创建7个省级生态乡镇和14个市级生态村、140户生态家园、1个生态小区、1所绿色学校、1个绿色社区。9月,陈家乡、临溪乡、青林乡、宣河乡、转斗乡、李家乡、两河口乡等7个生态乡镇均已通过省环保厅专家组的技术核查。
完成煜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养猪场、天冠养鸡场、清源养猪场、李坤林养猪场污染治理,通过开展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我区农村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
7.7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
对全区26家使用射线装置的医院进行了射线装置安全检查,完成全区10家医院X射线装置的环评验收。
7.8环境监察
加强排污申报登记,严格依法征收排污费,2012年征收排污费16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63万元的101%。
是加强对国控企业、重点工程项目等环境监管。对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广陕高速、兰渝铁路、成西客运专线、兰成原油管线建设过境段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矿山企业,饮用水源保护地以及规模畜禽养殖企业加强环境监管,全年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386人次,检查企业156家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发出限期补办环评通知书8份,有效控制了违法排污行为。
认真做好“12369”热线、省厅转办、书记市长信箱、建言献策、群工局转办件、环保网、局领导信箱等投诉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全年全市累计受理各类信访投诉1249件,调查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办理满意率达95.5%以上。
按照应急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广元市朝天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调查和处理工作预案》,突出抓好了 “三个不能不”、“五个第一时间”和做好“四个说清楚”,不断用制度规范应急工作。创造性开展川陕环保联动机制。加强川陕环境监察执法交流学习和联合执法,成功处置宁强县“11.19”交通事故引发我区环境污染事故。
加强环境监察系统“五大建设”,严格执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和环境监察“五项承诺”,切实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用制度提高服务水平。
7.9环境监测
加强城市环境监管和监测。建成了省内首个县级可监测PM2.5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实现了朝天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自动化。加强了城市水、气、声环境质量监测,各项指标均达到并优于城市功能区标准要求。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文件精神要求,按时完成我区“十二五”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目标任务,全面提升我市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环境监测站达标计划。组织人员积极开展环境监测业务培训,积极开展环境监测业务用房的准备工作。
7.10法制建设
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行政执法工作。制定了《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后评估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在任何一件具体行政行为中都做到适用法律准确,并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
7.11宣传教育
一是以"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开展以“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二是以全区科技“三下乡”活动、卫生安全月、安全生产月、“12.4”法治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场镇、企业,发放宣传资料加强环保知识宣传。三是继续加大信息宣传。年初、修订、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全年共上报各类环保工作信息180余篇,被《中国环境报》等国家、省、市、区媒体采纳140余篇。四是加大对环境专业报刊、杂志的征订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征订《环境保护》、《环境教育》、《中国环境报》等报刊100余份,有效提高了辖区内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
7.12环保队伍建设
深化思想认识。全市环保系统积极开展思想教育整顿活动,结合理想信念教育,从政治上、行动上要求队伍思想合格,从工作上、形象上要求作风过硬,从专业上、业务上要求技术精湛,不断激发环保队伍工作热情,增强环保从业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能力建设。在机构、人员、装备等欠缺的情况下,注重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采取“派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快环保干部业务培训。全年共派出12人次参加省环保厅组织的总量减排、环境监察执法等培训,16人次参加全市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等培训,在局机关开展了2次业务培训。通过培训,环保队伍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完善各类制度。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学习培训、部门领导负责、月工作例会、项目会审、考核问责等多项制度,有力促进了干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各项制度的建立也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能,规范了工作程序,严格了责任追究,促进了工作落实。
2.3大气污染防治
2012年以来,我区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淘汰关停宣河乡国峰砖等10家产能过剩小砖厂,加快天然气建设,积极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启动广元海螺公司水泥脱硝工程,促进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工业二氧化硫、烟粉尘排放达标率均为100%。
3.3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工作
发布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公告,公示了2012年固体废物的产生情况明细,提出了环保工作措施;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全面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全过程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