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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加快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考评机制建设
发文日期: 2013-10-29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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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广元市朝天区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行为,促进代理银行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近日,区财政局根据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和市财政的做法,立足我区实际,制定了《广元市朝天区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银行代理业务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标志着我区代理银行考评工作步入正轨。

依照《办法》有关规定,考核内容包括代理银行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反馈、单位账户管理、系统性能、组织协调、公务卡改革等方面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对代理银行的考核评价由预算单位和区财政局两方共同完成,考评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预算单位对代理银行服务质量评价及区财政局对代理银行协议履行等情况的考核分别占考评总分的40%和60%,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计付代理费用的修正因素。目前,全区五家商业银行的代理业务已全部走上正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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