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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严把“拨付、使用”关
发文日期: 2013-11-06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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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高度重视民生工程资金保障工作。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明确计划任务,认真测算民生工程财政投入,落实争取资金筹集安排渠道,确保不留硬缺口。二是及时拨付民生工程资金,确保工程实施需要。凡应直接发放或补助到户的资金,实行“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支付到人、打卡发放”的社会化发放办法,及时足额发放到人到户;凡应按人数补助到学校、医院等单位的,严格审批程序,核实补助对象,及时足额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确保专款专用;凡涉及工程建设的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和资金管理办法拨付资金,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质量全面落实。三是严格加强民生工程资金监管,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加强审计监督,严禁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截留、挤占、挪用、拖欠民生工程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今年1—10月,全区民生工程资金预算执行36325.42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410.89万元,区本级安排资金3761.99万元,上级补助资金28780.54万元,其他资金3372万元)。执行进度达8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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