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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建立健全经济普查工作制度
发文日期: 2013-11-07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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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和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朝天区经普办研究制定了多项工作制度以确保经济普查的顺利推进和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制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度明确了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人员变动,经普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等工作条件不能得到落实,突发的自然、人为灾害,PDA出现的损坏、遗失等事项都为重大事项报告的主要内容。并要求各乡镇经普办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密切跟踪监测经济普查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按要求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经济普查办公室。

  制订《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系会议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每月召集一次,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统计局等19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其主要职能为在区政府领导下,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并协调落实阶段性工作,通报全区经济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和交流,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履行各自的普查职责等。

  制订《经济普查办公室工作制度》,要求普查物资要实行专人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登记造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污染、损坏。并按有关分配方案进行实名登记分发。对普查资料严格按照《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四川省统计局保密工作规定》的有关条款妥善保管,同时严格执行借、传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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