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增补官方兽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 详情
关于印发《增补官方兽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发文日期: 2013-12-11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字号:
打印

 

 

 

 

 

 

 

广朝牧发〔2013〕32号

 

 

广元市朝天区畜牧食品局

关于印发《增补官方兽医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执法中队、局内各股、室、所(大队)、中心

现将广元市朝天区畜牧食品局《关于增补官方兽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宣传并按方案要求抓紧落实,过期未上报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畜牧食品局

                        2013年5月7日

 

 

 

 

 

 

 

 

 

 

 

 

 

 

 

 

 

 

 

 

 

 

抄送:市畜牧食品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朝天区畜牧食品局办公室        2013年5月7日印发

广元市朝天区畜牧食品局

关于增补官方兽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官方兽医确认工作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川畜食函[2013]89号)和《广元市畜牧食品局关于做好增补官方兽医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官方兽医增补工作领导小组

区畜牧食品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执法大队、人事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官方兽医增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官方兽医增补工作的领导与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大队,由王友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增补官方兽医的重要性

官方兽医依据法律规定依法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和行政监督、检查等职责,官方兽医制度实施以来,为确保我区动物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作出了巨大贡献,但随着现代畜牧业发展和动物卫生监管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官方兽医数量明显不足。为切实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省局和市局开展了增补官方兽医工作。

三、增补官方兽医的原则及范围

按照“严格把关、宁缺毋滥、择优任用、能进能出”的原则,推进官方兽医增补工作。在我区畜牧系统工作两年以上(2012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符合条件的行业在编、在岗人员都可以申报官方兽医。

四、增补官方兽医条件及要求

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增补为官方兽医条件:一是属于县级及其以上编制部门批准或同意设立的区域性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或增挂了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牌子的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在编在岗人员。二是具有畜牧兽医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在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岗位工作二年以上,熟悉检疫规程,业务技能熟练。三是遵纪守法,廉洁勤政,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过开出、辞退等行政处分。2012年1月1日以后,乡镇畜牧兽医站新进或录用人员,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取得助理执业·兽医师以上资格。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新进或录用人员须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方可增补为官方兽医。已经确认的官方兽医的申报、培训等资料归入其人事档案。在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新政策的情况下,其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暂时不变。

五、增补官方兽医程序及确认

(一)报名:2013年5月15日前,符合任职条件并自愿取得官方兽医资格的人员,如实填写官方兽医申请表(其中:个人意愿和承诺,必须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写明个人自愿申请官方兽医资格,在国家相关政策出台时,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发生变化,自己绝无怨言。由本人签名并按手印。官方兽医申请表归入个人人事档案。),并提交学历、职称、执业兽医师(或执业兽医师助理)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官方兽医资格确认登记表》,将相关材料由本人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二)初审:2013年5月20日前。区畜牧食品局按照规定条件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合格人员资料进行归档汇总。连同成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分所或中队文件以及人员在岗在编证明以书面形式向市畜牧食品局提出复核申请。

(三)复核:2013年5月30日前。市畜牧食品局将采取现场复核方式对县区上报人员资料进行复核。

(四)培训、考试和考核:2013年6月30日前。区畜牧食品局组织考试,市畜牧食品局派出师资分县区对拟确认官方兽医进行培训、考试和考核。

(五)确认:2013年7月10日前,申报官方兽医的人员通过区畜牧食品局资质审核、市畜牧食品局组织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的报省局复审、审批和确认。官方兽医实行年度申报、审查、确认和发布官方兽医任免名单。

六、官方兽医的日常监管

建立健全官方兽医综合考核评价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加强对官方兽医行使执法职权、履行法定义务、完成执法工作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强官方兽医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官方兽医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培训,深入推进官方兽医专业化培养,全面提升官方兽医队伍综合素质,确保各项动物卫生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对长期不在岗、履职不到位或受到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的官方兽医,报请省局吊销其官方兽医资格。对退休或调离动物、动物产品检疫或监督执法岗位的官方兽医,在每年的3月30日前报请省局注销其官方兽医资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