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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统计法制 “三强化”护航经济普查
发文日期: 2014-02-17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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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全面准确掌握全区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切实加强对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工作各环节的统一管理,区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明确经济普查期间执法工作重点,落实“三强化”措施护航三经普。

    强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网上直报平台等多种载体,以及各种会议等机会面向园区、乡镇企业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向全区普查对象讲明迟报、提供不真实普查资料及拒报普查资料的后果,帮助企业负责人加深对经济普查工作的认识,更好地达到宣传统计法、普查条例的目的,保证经普顺利进行。

    强化巡查督导。配合区纪委、政府督查室、绩效办,对全区25个乡镇开展非全面且不定时的统计巡查督导工作,重点巡查督导各乡镇经普工作推进情况,“两员”报酬落实情况,走访调查各乡镇领导干部是否有授意普查员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干预普查员独立上报数据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经普数据真实准确。

    强化执法检查。要求法规股牵头,及时跟进普查各个阶段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组织精干力量,在登记阶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高效地处理违反《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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