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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林乡认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发文日期: 2014-03-13   发布机构: 青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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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责任。该乡实行严格的乡党委、政府对村和乡属单位,村对组、乡属单位对个人,组对农户的责任考核机制,实行干部包村组、包单位、包重点场所,半年、年终严格考核,进一步强化各自责任。

    强化检查评比。乡党委、政府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办法对各村组、单位、公路沿线、乡场镇居民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并公示评比结果,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意义的认识,增强干部群众对环境卫生治理的自觉性。

    强化保洁人员管理。乡政府同清扫保洁人员签定了清扫保洁责任书,实行半年、年终考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对清扫、保洁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将检查和考核结果跟工资挂钩,加强保洁人员的管理,切实提高清扫和保洁的效果。

    强化责任追究。乡党委、政府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对于存在的问题迟迟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头、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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