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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监局推行“四全法”提升非煤矿山安全工作
发文日期: 2014-03-14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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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全员安全承诺。要求企业必须与所有员工签订安全承诺书,自觉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遵章守纪,切实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的原则。

    进行全员安全培训。要求所有企业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上到下必须定期开展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传帮带培训等,全面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

    倡导全员参与管理。发挥工会监督、员工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潜能和作用,让所有企业职工积极参与到企业的安全管理中,正确履行好安全法律法规赋予的的权力和义务。

    实行全面预防事故。做到“四个必须”,全方位、宽领域防范事故,即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层级,搞好组织预防;必须熟知岗位安全常识,搞好岗位预防;必须严把设备设施入厂检验和安全运行关,搞好源头预防;必须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搞好人身安全防护。

    截止目前,共检查企业3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排查安全隐患42处,现场纠正违法行为6起,责令限期整改1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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