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西北乡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 详情
西北乡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索 引 号 : 008463552/2014-00047 发布机构: 西北乡 成文日期: 2014-03-24
发布时间: 2014-03-24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森林防火副乡长任副组长的清明森林防火安全督导组。落实各村、组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人,实行乡领导班子成员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和党员代表包山头的四级联包责任制,确保山有人包、林有人护。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在场镇、各村醒目地段悬挂横幅,在林区主要路口书写防火标语,深入村组发放宣传资料,并结合乡村组干部会议、座谈会、坝坝会强化森林防火安全知识。

    严格防范,消除隐患。完善防扑火预案,细化森林防火工作,在进入林区的路口,派专人加强对闲散人员、儿童等重点人员的监管,严禁火种进入林区,从源头上遏制火灾隐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