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措施”防控小反刍兽疫
索 引 号 : 008463528/2014-00022 |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 成文日期: 2014-04-15 |
发布时间: 2014-04-15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强化宣传培训,提升防控水平。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牛羊养殖密集区及规模养殖场(户)为重点,广泛宣传小反刍兽疫防控和疫情处置技术要领,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做好日常饲养管理和消毒工作,不断强化养殖户自主防疫意识和群防群控能力。
强化执法监管,严防外疫入侵。强化草食动物养殖、流通、屠宰等环节的动物卫生执法监管。重点加强对出入境种羊及非种用羊严格实施引种审批和落地报检、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及防疫督查、屠宰加工及活畜交易市场等的日常监管。
落实属地管理,加强监测流调。按照属地管理责任,以规模养殖场(户)及外引羊为重点,扎实开展小反刍兽疫流行病学溯源调查,全面排查辖区内羊的存栏、引种、发病等情况,实行排查日报制。
强化消毒灭源,杜绝病源发生。及时组织消毒药品发放到养殖户,积极开展圈舍及环境的消毒灭源工作。
积极应急准备,加强信息报送。制订了详细的《朝天区小反刍兽疫防控应急预案》,做好防疫人员安排和防疫物资储备等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实行日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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