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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整治”确保“五一”节前畜产品质量安全
发文日期: 2014-04-28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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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整治 。养殖环节开展“瘦肉精”拉网式排查,运输和屠宰环节按3—5%的比例进行现场抽检尿样进行快速检测。

    开展饲料兽药整治。重点开展饲料中“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监测,严格饲料经营条件备案制。加大对滥用抗生素、人药兽用、不严格执行休药期等行为的查处。强化畜产品中磺胺类和喹诺酮类等药物残留的监控。

    开展“地沟油”整治。对辖区内餐厨废弃物提供和使用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摸排清理,严禁在养殖环节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和提炼生产“地沟油”,规范记录记载,统一盛装容器,规范使用行为。

    开展动物检疫监管。严格落实检疫工作“四到位”,加强畜禽饲养、收购贩运和屠宰等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销售、贩卖和屠宰病死畜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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