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城镇住户100户调查资料显示:一季度,朝天区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实现人均6964.06元,同比增长11.51%,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658.35,同比增长10.8%,分别超全国、全省、全市2.2、0.8、0.5个百分点。从四大收入构成来看呈以下四特点:
工资性收入主导地位明显。受政策性调资和津补贴标准提高政策的影响。人均工资性收入达5459.35元,同比增长9.48%,占人均家庭总收入的78.4%,对人均居民家庭总收入的贡献率达到65.7%。工资性收入成为居民收入的最主要来之一,占居四大收入主导地位。
家庭经营性收入成为领跑居民收入增长的第二大主体。一季度因区委区政府不断营造创业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采取减免个体经营费税、增加小额贷款扶持等一系列就业优惠政策,为城镇个体经营者提供了宽松的环境。城镇企业主和个体经营者人数持续增多和规模不断扩大,在各种优惠政策的鼓励支持下,更新经营理念,搞活经营方式,收入持续提高,人均家庭经营性收入达到998.53元,同比增长23.28%,超过工资性收入增长速度的13.8个百分点,占人均家庭总收入的14.3%,对人均居民家庭总收入的贡献率达26.23%。仅次于工资性收入,是拉动居民家庭总收入增长的第二大主体。
财产性收入迅猛增长,增速达到98.69%,稳居四大收入榜首。受棚户区改造等多方因素影响,一季度,朝天区城镇居民出租房屋收入人均达28.57元,增长98.69%,对财产性收入的贡献率达100%,是拉动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迅猛增长的最主要因素。以出租房屋为主的家庭财产性收入占人均居民家庭总收入0.2%,对人均家庭总收入的贡献率达1.97%。
社会保障和离退休金标准的提高是拉动居民家庭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一季度,在区委区政府不断加大社会保障力度,逐步提高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扩大了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普遍提高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和养老金标准等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下,城镇居民人均家庭转移性收入达到477.60元,同比增长10%。占家庭总收入的6.95%,对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