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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及时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457.46万元
发文日期: 2015-07-09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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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省财政下达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共2457.46万元,其中:原农资综合补贴资金(80%)1778.4万元、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222万元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457.06万元。目前,兑付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为加强耕地生产能力建设,根据省、市、区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决定,今年起,我区将原农资综合补贴的80%、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清算后的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调整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是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为做好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区财政局根据乡镇登记核实统计上报的种粮面积,经区农业局核实确认,报区政府审定后,确定2015年全区符合政策规定的补贴面积为2548.17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全区统一为96.45元/亩。按照审核下达、上报录入、抽查复核、资金发放四个步骤实施,及时让种地农民享受到国家的惠民补贴政策,提高了种粮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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