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区环保局念好“三字经”提升企业环境安全意识 » 详情
区环保局念好“三字经”提升企业环境安全意识
发文日期: 2015-07-16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字号:
打印

    “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建立环境安全相关制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员工学习环境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与企业签订环境安全责任书,要求企业提高环境安全意识。

    “宣”,提升企业法制意识。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送法制进企业等宣传活动为契机,以发放宣传资料、调查问卷、设置宣传咨询点等形式多渠道进行环保宣传,提升企业法制意识,做到知法守法。

    “管”,加强企业环境监管。每月开展1次环保执法专项检查,定期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装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同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努力确保环境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