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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5-09-14   发布机构: 蒲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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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村民委员会:

    《蒲家乡2015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经乡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5年4月21日


2015年全乡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2015年,全区卫生计生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疾病防控,推进中医药和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加强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提高卫生计生治理能力,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

     一、稳妥推进机构改革

     加快制定三定方案,抓好改革后职能和人员的有机融合,尽快保障人员到岗。优化整合好现有卫生计生服务资源,妥善解决好人员的安置问题,建好、稳定好一支村居卫生、计生专业队伍,完善好相关保障机制。按照“县区合、乡增强、村共享”要求,优化整合妇幼保健服务与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推动卫生计生事业融合发展。

       二、固本强基,夯实打牢基层基础

     (一)深化村级群众自治。规范引导,严格标准,指导各村实施规范的基层群众自治,不断加大奖励引导和处罚制约力度,深化“六化”工作模式,强化村干部责任落实,实行村干部承诺制和联片包户责任制,建立“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做主人”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运行机制。各村要适时召开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大会,按程序修订《村规民约》和《基层群众自治合同》,提升计生群众自治水平,充分发挥自治效力。

    (二)加强基层协会建设。以村级为重点,加强基层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协会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关爱女孩家庭、留守人口家庭、空巢老人家庭、伤残死亡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的“五关怀”活动,努力解决计生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遇到的难题。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规范宣传工作机制,拓宽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方式,突出宣传特色,坚持主流媒体宣传与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相结合,宣传法律法规与宣传新型生育观念相结合,加大对“两非”、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法院强制执行等反面案例的曝光力度,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主要路口制作高标准的固定标语宣传墙,积极打造以新型婚育文化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文化墙,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四)加大计划生育政(村)务公开力度。规范《生育证》办理、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服务承诺等各项公开公示制度。完善依法行政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进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化、规范化,杜绝粗暴执法和恶性案件的发生。

      三、稳步提升,重抓经常性工作落实

    (一)加大清理清查力度。深入开展以清理已婚育龄妇女底数、清理人口计划底数、清理计划外孕情、清理外出人员、清理出生瞒漏错报为主要内容的清理清查活动,切实托清底数,消除隐患,加大对非婚生育、外出躲生、多胎生育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尤其是对党员干部自身不清、身边不清等违纪现象要抓典型、抓突破。全年开展4次以上大规模稽查活动,对薄弱村、违法生育3例以上的村要进行重点剖析,实行动态管理,彻底澄清底数,堵塞违法生育源头。

   二)加强孕情跟踪服务管理。加强孕前型管理,做好新型生育文化的宣传引导,确保新婚及时上报率达到100%,已婚育龄妇女在管率100%。建立以孕期服务和孕情监测为主的全程监督服务机制,严格执行“单月访、双月查”制度及孕早期孕情核准责任制,确保孕情检出及时率、准确率、上报率及跟踪随访率均达到100%。建立孕情逆向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孕情上报不准确、跟踪不及时或无故消失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

       三)提高人口信息共享及统计质量。充分发挥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的作用,提高信息资源共享水平,利用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信息,及时做好核查比对和调查落实,切实提高人口信息质量,为正确分析和把握全乡人口计生工作形势提供数据支撑。加大对各村反馈信息落实情况的动态监控力度,认真开展信息清理、核对、纠错和上报工作,落实相关责任人签字具结、责任回推、追踪奖惩,坚决杜绝任何瞒漏错报现象,着力提高全乡人口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及时足额兑现计生奖励政策。不断加大对计生贫困家庭的帮扶力度,大力开展生育关怀活动,全面落实独生子女奖励、一女双女家庭奖励、农村60周岁扶助、特别扶助、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等各项计生奖励政策,充分发挥民政、卫生、农业、教育等部门职能作用,继续对计生家庭落实救助补贴并逐步加大奖励力度,使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实惠。

    五)深入开展“生育关怀·幸福家庭”行动。大力开展“生育关怀·幸福家庭”行动,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各项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衔接、兼容,落实部门兼容政策。深入开展“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坚持面向家庭、面向全人口、面向生命全过程,进一步深化生殖健康教育、咨询、检查和优生促进服务,不断拓展服务职能,创新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职能。

       四、力求突破,全力做好三项重点工作

   一)认真实施利益导向制度,全面抓好计生惠民政策的落实。认真实施好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的政策,大力推进人口计生政策与普惠政策的配套衔接,对落实奖励优惠政策情况进行专项督察,重点是独生子女保健费、征地拆迁和集体经济利益分配补偿中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等政策的落实。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关心与关爱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生活关爱、健康检查、精神抚慰、再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机制。

   二)深入开展免费孕检项目。贯彻国家、省和两级市免费孕检工作精神,配齐配全人员及医疗设备,做到摸清底数,科学实施,规范操作。充分发挥宣传车、宣传栏、黑板报、人口学校等载体作用,加大对育龄群众的宣传倡导,坚持优质服务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有机结合,优化人口计生服务功能,简化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将免费孕检工作纳入村级责任目标考核指标,确保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规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教育、药具发放等均等化服务。有效应用好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加大信息采集、审核校验及双向协查力度,依法落实对流动人口的合同化管理服务,联合综治、公安、工商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巡查活动。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流动人口管理方案,对每名流动人口落实村干部包保责任制,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底数不清、流动动向不准、通报联系不及时等难点问题,确保对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到位。

     五、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规范执法,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坚持“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责权统一”的依法行政基本原则,规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做好应急事件的处理,杜绝简单粗暴、恶性案件发生。严格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及时查处违法生育行为,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确保全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到90%以上。

    (二)文明执法,方便群众办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开展针对符合再生育政策人员的摸底排查和生育意愿调查,确保实现生育政策调整后计生工作的平稳过渡。落实首问负责、未办报告、投诉追究制度,深入开展便民维权活动,坚持依法服务、文明服务、热情服务,严格遵守法定时限规定,改进工作方法,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抓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证》等计生证明、证件的发放与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

    三)阳光执法,加强政务公开。加强舆情监控,针对群众密切关注、反应强烈的问题,及时做好解惑释疑,提高群众对计生工作的知晓率和信任度,防止和化解不良信息的传播扩散。建立重大信访和群体性信访应急处置机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畅通信访渠道,及时排查信访隐患,公开查办结果,防止重信重访现象及恶性上访案件发生。 

       七、加强领导,保障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一)强化责任目标落实。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一票否决制度不动摇。年初乡党委、政府与各村居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年终兑现奖惩。加强日常监控和动态管理,根据人口稽查、信访调查和各级考核情况。

     (二)完善齐抓共管机制。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明确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履职部门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定期议事、联席会议、信息互通等工作制度,解决好政策协调、流动人口服务、联合执法、人财物投入等问题,切实形成资源共享、责任共担、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增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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