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关于加强旅游景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所、队(中心),机关各股室:
为保证辖区内旅游景区食品安全,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找准风险控制点,加快提升我区特色食品美誉度,杜绝辖区特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旅游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摸底阶段(6月20日-7月31日):各所要立即开展辖区内景区和景点周边涉及食品行业进行摸底,准确把握景区食品行业经营规模,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经营户数,进行造册登记。
排查阶段(7月1日-7月20日):对本区域内的食品经营情况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统计,该整改的立即督促整改,该立案的必须立案调查处理。
汇总阶段(7月20日-7月底):各所把开展监督检查情况上报局食品生产流通股,情况包括出动执法人员、检查单位家数、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二、工作重点
(一)餐饮环节。贯彻落实《四川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确保在景区落到实处,要按照《四川省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引导督促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优化场地布局,通过透视明档、矮墙展示、视频传输、参观回廊,开放式厨房等多种方式,做到食品加工区域可视,关键环节可知,风险点位可控。要把握地方特色食品制作原料的来源、处理,必要时进行抽检,把地方特色小吃拿入重点监管对象,如菌类、野菜和曾家的野草莓等。对重复使用和制售剩菜剩饭行为,要教育处罚到位。
(二)流通环节。严把食品流通许可关,规范景区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严格落实进货验收制度,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以及地方小作坊加工生产的特色食品是否安全。
(三)加大地方特色食品的抽检工作。对旅游景区消费集中、消费量大的食品要进行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充分利用检测结果,按规定发布信息和警示引导,确保我区不发生游客举报和投诉事件。
三、工作要求
各所必须高度重视,务必把工作做实做细,特别要加强我区曾家山的野草莓、野菜的农药残留、肉制品亚硝酸盐超标等风险的防控。区局纪检组和食品生产流通股、餐饮服务监管股将组成督查组,对各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的要对相关人员实行问责处理。
广元市朝天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2015年6月20日
抄送:区食安办。
广元市朝天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办公室 2015年6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