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广元市朝天区裕鑫藤椒加工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9月2日-2015年9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3564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裕鑫藤椒加工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经济开发区七盘关工业孵化园
3、建设单位:广元市四维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环境评价中心
5、项目概况
项目租用广元市朝天经济开发区七盘关工业孵化园A幢1层西侧1630m2车间,通过对车间划区、隔离、装修,在车间内安装设备进行生产,本项目藤椒加工车间占用厂房面积900m2、原料鲜藤椒储存库占用厂房面积400m2、产品展厅占用厂房面积100m2、成品藤椒油、原料菜籽油储备区占用厂房面积100m2。项目购置原料藤椒加工生产设备一套、原料菜籽油存储罐一个、产品藤椒油存储罐3个。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藤椒油200吨。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通过沉淀池、隔油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中子镇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潜溪河。地下水污染防治:生产车间一般防渗区地面敷设环氧树脂,重点防渗区采用“硬化水泥+环氧树脂”进行防渗,防渗系数≤1×10-12cm/s。同时对车间沉淀池、隔油池内进行防渗处理,防渗采取混凝土加HDPE防渗膜进行防渗,其防渗应达到抗渗压力>1.5MPa,区域防渗系数应≤10-10cm/s。
⑵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油料散发的油香味。油香味产生量小,通过厂房通风,不会对员工健康及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⑶噪声:设备噪声经过减震、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⑷固体废物:生产固废为油渣,外卖用作有机肥原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