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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环境质量公报
发文日期: 2015-05-11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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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环境质量概述

 

2014年,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环保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环保队伍建设、污染减排、生态区建设为抓手,以环境监察执法、饮用水源保护、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为重点,增强服务意识,加强环保宣传,努力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环保事业得到了崭新发展,环境质量得到了持续改善。

我区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共建有小中坝1个监测点位自动监测站,实行月报监测,共获监测数据365个;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设有大巴口(羊木河)、沙河(嘉陵江)2个市控监测断面,实行隔月监测,共获监测数据60个;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渔洞河饮用水源地实行月报监测,获监测数据329个;城区设交通干道噪声监测点5个,实行年报监测,获监测数据5个;城区域环境噪声网格监测点54个,实行年报监测,共获监测数据54个。监测结果表明,与2013年度比较,我区环境质量相对稳定,空气质量年均值达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区域地表水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水域环境功能要求;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相对稳定。

 

1 环境质量

1.1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

1.1.1  评价标准

根据《广元市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划类管理规定》(广府发[2014]25号),我区地表水各断面水域功能分别为:Ⅲ类水域为大巴口断面(羊木河)、沙河断面(嘉陵江)2个市控监测断面。按不同的水域功能,采用GB38382002标准进行评价。

1.1.2  评价项目

根据我区地表水水质污染特点,选取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等主要污染指标作为评价参数。

1.1.3  评价方法

采用单因子评价法,即在所有参加评价的项目中,只要有一项(或数项)不符合某类水质标准,则以该水质不符合该类水质标准计的方法。

1.1.4  评价结果

主要污染指标年均值各断面达到了类水质标准。

广元市朝天区2014年地表水监测情况统计

监测点位

大巴口断面(羊木河)

沙河断面(嘉陵江)

规定类别

实测类别

规定类别

实测类别

2

4

6

8

10

12

1.2 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

1.2.1  评价标准

城区饮用水2个:潜溪河饮用水源为地表水,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大中坝自来水厂饮用水源为地下水,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进行评价。

1.2.2  评价方法

地表水采用单因子评价方法,即任何一个监测断面的水质情况均由该断面的最大污染物确定。

1.2.3  评价结果

2014年朝天区城区潜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所测项目均类水质标准;大中坝自来水厂饮用水源水质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评价,所测项目均达到类水质标准。

 

广元市朝天区2014年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测情况统计表

监测点位

潜溪河饮用水源(宣河乡龙门村)

嘉陵江饮用水源(大中坝自来水厂)

规定类别

实测类别

规定类别

实测类别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全年

1.3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4年,朝天区城区环境空气通过小中坝自动监测站进行了监测,全年监测365天,每天连续监测24小时,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根据监测结果对我区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进行评价。

1.3.1 城区空气质量监测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2014年城区(小中坝)空气质量监测情况统计

月份

监测项目

空气质量

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

PM10

PM2.5

1

0.046

0.022

0.083

0.008

2

0.052

0.020

0.060

0.007

3

0.048

0.021

0.078

0.013

4

0.050

0.021

0.084

0.010

5

0.049

0.021

0.071

0.010

6

0.048

0.022

0.051

0.009

7

0.045

0.019

0.049

0.007

8

0.042

0.020

0.052

0.009

9

0.047

0.022

  0.056

0.011

10

0.049

0.021

0.063

0.008

11

0.046

0.022

0.065

0.012

12

0.047

0.021

0.070

0.011

1.3.2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1.3.2.1  评价方法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标准评价

1.3.2.2  评价结果

统计数据表明,2014年度朝天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监测项目均达到《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符合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类规定。

1.4 城市噪声环境质量

2014年昭化区城进行了交通噪声监测(5个点位)、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54个点位)。经对监测数据处理、评价,得出我区主要城区声环境质量状况如下:

1.4.1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1.4.1.1监测情况

全区城区交通噪声共设5个点位。2014年全区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2.9dB(A)。监测情况见下表。

广元市朝天区2014年城区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监测点位

路段长度

m

路段宽度(m

车流量(n/h

噪声级dB(A)

道路交通噪声

明月路人民医院

325

8

334

66.7

大中坝沿河公路

618

8

125

60.8

大中坝1#

1032

12

283

63.7

大中坝2#

1015

8

62

58.5

政府路审计局

983

6

159

62.3

汇总

朝天区

3973

-

963

62.4

    1.4.1.2  交通噪声现状

2014年朝天区道路交通噪声低于70dBA),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类标准。

1.4.2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朝天城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共设54个监测点位,经监测,全区平均等效声级为51.0dBA.

广元市朝天区2014年城市区域环境监测统计

城市名称

网格覆盖建成区面积

布设

网格数

有效监测

网格数

全区平均

等效声级

朝天区

0.14km2

54

54

50.6dBA

2014年朝天区城市区域噪声低于60dBA),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1.5生态环境

朝天区位于四川盆地北缘,米仓山南麓,三省交界之地,东临旺苍,南接利州,西连青川,北界陕西省宁强县、甘肃省陇南县,有“川北门户”之称,幅员1618平方公里。地势东西高、中部低,呈梯形由东北向西南倾斜,朝天区境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东北部中山区冬寒夏凉,西南部低山区及平坝河谷地带冬冷夏热。全区境内气候湿润,雨量充足,光照适宜,四季分明,年均气温12℃~15,年极端高温38℃~39,极端低温-9.1℃~-8.2,无霜期192天~250天。朝天区境内有大小河流14条,主要河流包括嘉陵江、青边河、安乐河、潜溪河、羊木河、鱼洞河,分别由东北和西北两个方向呈字形注入嘉陵江,嘉陵江在区境内流程52公里,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水资源丰富。朝天区有耕地24万亩,林业用地146.7万亩,森林覆盖率58%

朝天境内农副土特产品丰韵独具,松籽木耳香菇土豆、芸豆、花生、油菜籽等产品质优量大。朝天主产玉米、水稻、小麦、大豆及其它杂粮。大宗土特产品有蚕茧、油桐、木耳、核桃、柿、漆、杜仲、天麻、柴胡、辛荑花等。有自然原生植物3000余种,其中草药植物多达 400多种,有古银杏、古香樟、古楠木、古椴、古柏、古松、古黄梁树千余株,其中数十株古如郎树和巴厘树等属珍稀树种。朝天境内有各类野生动物500种以上,其中大型野兽类有熊、豹、豺、狼、鹿、猴、野猪等30多种,有鸟类300多种,爬行动物10多种,两栖类动物6种,鱼类70多种,受国家保护的一、二类动物30多种。朝天境内现有各类矿产30多种,其中已探明的矿产主要有黄金、煤炭、黑墨玉、生物碎屑灰岩、石灰石、多金属矿、海泡石、硫铁矿、粘土矿、脉石英等。

1.6污染源概况

2014年,我区重点工业企业废水、烟尘、二氧化硫、粉尘排放达标率均达到100%。建成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为100 %。城区工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和医疗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均达到100 %

2 措施与行动

2.1污染减排

2014年我区狠抓污染减排工作。一是制定《2014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将减排任务细化分解,将责任落实到各相关乡镇和区级部门。二是强化工程减排。朝天城区小中坝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试运行,完成中子场镇、中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建设并投入试运行,羊木镇、东溪河乡污水处理站开工建设。三是力促管理减排。建立健全了全区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台账,加强宣河乡、曾家镇、转斗乡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监管,努力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率,促进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2014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2381.6875吨,比2013年减少3.73%,氨氮排放272.5089吨,比2013年减少3.43%,二氧化硫排放1271.9745吨,氮氧化物排放5494.3918吨。

2.1.1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实施力度,投资2700万元的朝天城区小中坝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完成了中子镇污水处理站、中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的建设并投入试运行,羊木镇、东溪河乡污水处理站开工建设。积极开展了白龙湖优良湖泊保护项目申报工作。组织编制了白龙湖流域2015--2017污染治理项目,完成了2014年白龙湖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批复,预计将于2015年实施建设。

2.1.2 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

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作,改善水环境质量:一是开展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排查工作。今年7月至8月,我局联合区水务局、区卫生局、区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对25个乡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开展了集中检查。二是督促各乡镇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界碑、界桩等保护区标志的管理和维护,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设施建设,防止农村面源污染饮用水源。三是对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以及与饮用水无关的工程予以取缔和拆除,对保护区进行全封闭隔离管理,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四是加强饮用水源环境监测。分别对2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了2次水质监测,对城区2个饮用水源水质每月进行了监测,并进行了一次109项全分析,经监测,我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1.3大气污染防治

2014完成了广元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低氮燃烧及综合脱硝改造项目,有效降低了大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强化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和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共集中整治3处城区建筑工地,发放整改通知书2份。切实抓好了秸秆禁烧工作,防治大气污染。制定了《朝天区秸秆禁烧推进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明确禁烧范围,落实责任,制定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开展了巡查和宣传。

2.1.4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开展了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年度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运行管理检查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医疗危废监管力度,确保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运输、处置行为合法规范,防止疾病传播和确保环境安全。继续强化工业危废监管,全区工业危废转移处置均严格执行了申报、转移联单制度,未出现违法处置和涉重污染事件。

2.1.5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我区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和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区为抓手,通过加强综合治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大社会生活噪声整治力度,严格控制交通噪声污染,集中整治工业和施工噪声,有效的控制和改善了我区声环境质量。2014年,城市建成区内区域环境噪声50.6分贝;交通干线噪声62.4分贝。

2.1.6工业污染防治

一是继续强化工业企业现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对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开展治理,完成了朝天镇李伟生猪养殖场、朝天区宝盛生猪养殖场等养殖废水进行了治理。

2.1.7城市污染防治

扎实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和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加大《朝天区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实施力度,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洒水降尘、节能降耗、节水、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等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城市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并顺利通过省环保厅验收

2.1.8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对全区27家涉及使用射线装置的医院进行了辐射环境安全检查,完成全区10家医院X射线装置的环评办理,并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10份;对使用放射源的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元管理处进行了检查,督促其办理了环评和《辐射安全许可证》。

2.2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发挥环保部门职能作用,树立优质高效的工作意识,全年对我区建设项目依法出具了环评批复23份、初审意见8份、执行环评标准的函16份、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7份。二是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建立朝天区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库及重点项目环评动态管理台账,制定环评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环保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督促环保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积极协调发改、建设等相关部门,将建设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纳入整个工程竣工验收缺一不可的重要内容。

2.3环境监测

一是加强了监测站硬件建设。20143月,区委区政府落实了监测实验室800余平方米,投资30万于7月底完成了监测站实验室建设。投资220万元采购了离子色谱仪、原子吸收、原子荧光、红外测油仪等环境监测仪器65101台套,购置了环境监测需要的玻璃器皿及药剂药品。投资120万元在大中坝建设适应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6参数(SO2NO2PM10PM2.5CO、臭氧)空气监测站1座,现已投入试运行。二是加强了软件建设。加强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与质控管理,并严格按照《质量管理手册》考核管理;九是强化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摸清各污染事故隐患,有针对性的做好环境监测预案。三是全面完成了监测任务:完成了2个地表水断面、25个乡镇饮用水源、2个城区饮用水源、噪声、城区空气质量、监督性监测等监测任务,定期上报数据及文字型监测报告,加强地表水与空气质量监测分析与评价工作。

2.4环境监察

一是大力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对国控企业广元海螺水泥,国家重点工程兰渝铁路、西成高铁弃碴堆放点、广陕高速服务区,重金属企业广元市朝天区昊鑫矿业有限公司、宏术洗选有限公司、太阳坪金矿,矿山及非矿山企业,城区饮用水源、垃圾填埋场,使用射线装置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环境监管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全年共出动570余人次,检查企业290余家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31份、限期补办环评通知书21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6份,行政处罚案件1例。二是成功处置了“4.18”浓硫酸泄露事故。418,京昆高速我区境内发生了浓硫酸泄露事故。接到险情后,我局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在省、市环境监察和监测力量的技术指导下,潜溪河相关点位PH值均达标,最终该事件被成功处置。三是加强排污申报核定管理。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共征收企业32家,截至目前,征收排污费150.5万元,已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5环境信访

    2014累计受理各类投诉19件,其中12369”热线6件,来信2件,市长、区委书记、区长信箱环境信访5件,市局转办6件,都进行了及时处理和回复。各类信访件调查处理率、结案率均达100%,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防止了群访事件的发生,确保了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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