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沙河镇2012年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 详情
关于印发《沙河镇2012年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11-13   发布机构: 沙河镇
【字号:
打印

 

便民服务中心,镇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我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中心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科学发展与和谐稳定,先将《沙河镇2012年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沙河镇2012年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依法行政为前提,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方便群众为目的,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突出政策服务、事务服务、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与经济建设、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集中到中心办理,努力塑造廉洁高效、务实为民的政府形象。
二、工作原则
(一)便民原则。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方便群众办事,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公开原则。通过便民卡、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高效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做到随时受理,限期办结,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四)循序渐进原则。对一些确实有实质性服务内容,条件又许可的内设机构,要求必须率先进驻中心;条件暂时不具备的,待条件成熟后再进驻。
三、办理机制
(一)一次性告知制。凡群众询问需办理事项,必须口头或书面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所需的条件、资料、时间、费用等情况。对不属于本窗口办理范围的,应告知具体承办窗口和责任人;对于明显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主要申报材料缺少,不能受理的,应向申请人当面说清不予受理的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情况告知单。
(二)首问责任制。设置首问责任岗,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其履行首问责任的监督措施。
(三)限时办结制。按照行政审批流程统一确定办理时限,办理事项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四)服务承诺制。对不能当场办理,需要审核、论证、公告或现场勘察的申请项目,由窗口工作人员组织勘察审核等,做到在承诺日内办结。
(五)预约服务制。服务对象可以通过来电或直接上门等方式预约相关人员,被预约的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将预约人、被预约人、预约时间、预约内容等详细登记在册,并及时作出安排,责任落实到人。
四、服务程序
(1)受理。各窗口对群众提出的办理申请,属于受理范围内且申请材料齐全的事项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要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待申请人补齐手续后再进行受理。
(2)办理。窗口受理后,能直接办理的即时办结;不能直接办理的,由承办人在承诺办理时限负责协调办理。
(3)回复。承办事项办结后,由承办人及时告知申办人或代理人,并做好办结材料的整理归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