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0一二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相关单位:
动物防疫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公共卫生安全,事关畜牧产业健康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疫情应急条例》,实现“三个不发生”、“四个零”的全年动物疫控总目标,根据广朝府发(2012)9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镇今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
当前正值口蹄疫、禽流感、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也是动物常见病的多发期,病原性疫情和季节性疫情风险较大。为此,各级干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各级防疫工作统一部署,抓好落实,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的春防工作,确保镇内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二、明确目标,快速组织
(一)总体目标:“三个不发生”和“四个零”。即: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动物卫生引发的群体事件;重大疫情零发生、强制免疫零空挡、动物食品安全疫病防控和检疫环节零事故、动物疫控环节危害稳定群体事件零出现。
(二)具体目标和工作重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四种强制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鸡新城疫免疫密度在规模场、大户要达到100%,散养鸡免疫密度要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犬只狂犬病免疫率达100%。抓好牛出败及其它动物基础性免疫接种;认真开展消毒灭源,畜禽圈舍消毒达到100%,正确按照消毒药使用方法,逐家逐户对养殖环境进行“地毯式”消毒。同时,强化疫情预警预报,要进一步加强对动物甲型H1N1流感病毒检测,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增强养殖农户防控意识。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3月1日-3月6日)。完成组织发动、宣传动员、责任书签订等工作;镇畜牧兽医站要抓好村防疫员业务培训工作,及时把防疫药品和物资采购调运到位。
第二阶段:集中防疫阶段(3月7日-4月15日)。镇畜牧兽医站应重点抓好技术指导,落实应急处置,督促工作进度。各村在搞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四种强制免疫的同时,猪、牛、羊、禽、兔、犬的基础免疫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免疫耳标的佩戴及免疫证的发放率达100%;畜禽圈舍消毒面达100%;牲畜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猪瘟抗体监测要达到规定技术标准以上。
第三阶段:督查整改阶段(4月16日-20日)。镇畜牧兽医站在防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各村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完善,建立防疫档案,将春防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区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为迎接市、区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交叉检查作准备。
四、强化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特别重点关注由于地质灾害和气候变化,可能引发的各种疫情。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秋季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并层层落实责任。同时成立村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组,由相关包片领导任组长、驻村干部和村(社)两委、村民小组及相关人员为成员,实行乡镇领导干部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和定点联系制度。全镇上下要将春防工作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狠抓落实,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干部蹲点抓”的格局,严格执行“五道清”(即:打针、消毒、收费、调解纠纷、免疫档案填写)的防疫程序。各村必须负责抓好档案填写、消毒费的收取、农户宣传动员、化解纠纷矛盾和其他协调工作。切实做到防疫工作不留死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畜牧兽医站全体职工实行分片负责制。按照“五统一、五监督”抓好药品供应、技术指导、督促检查,确保防疫质量。凡没按时按质完成春防工作任务的,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
(二)完善机制,加强监管。一是建立好防疫登记制度。各村要做好防疫安排记录,各养殖户要建立规范养殖档案;二是建立验收督查机制。各村秋防结束后,要及时书面申请验收,畜牧兽医站要分片包村落实,专人督促指导。三是建立疫情监测登记制度。凡发现疑似动物重大病例,要立即上报,并认真做好疫情监测登记。镇畜牧兽医站要迅速派技术人到场负责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确诊、早处置、不留防疫隐患。四是建立外地引种审批制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自行异地引种。五是建立免疫标识监管制度。动物预防免疫必须佩戴耳标和填发免疫证(实行双标识管理),规范建立详细免疫登记档案。同时,镇畜牧兽医站要加强标识、证章管理,凡发现经营者私自使用标识和耳标钳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惩。
(三)严格执法,以检促防。在春防期间必须坚持休药期制度,集中免疫开始后30日内严禁畜禽流通。同时,切实加大动物检疫日常监管力度,各养殖大户出售畜禽,必须先到镇畜牧兽医站登记,经现场检疫合格并取得《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后,方能出售。从事畜禽及其产品的经营者,必须先到畜牧兽医站申报,在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运输工具严格消毒后,方能到户凭双标识收购畜禽。严禁购买、运输无免疫标识或无证畜禽。镇畜牧兽医站在加强上市肉品的检疫检验的同时,必须加强畜禽交易市场消毒灭源,严禁无标识动物进入市场。坚决打击无证经营畜禽、售药及饲料的不法行为。对各环节查出的不合格产品,要依法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认真做好防疫统计工作。春防期间,镇畜牧兽医站要强化岗位责任制,指导各村扎实工作。每周二上午要将上周工作情况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严禁漏报、迟报。防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汇总情况,并将防疫统计报表及防疫工作总结报镇分管领导审查并签字后,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
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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