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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的紧 急 通 知
发文日期: 2012-11-13   发布机构: 沙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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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场镇有关单位:
当前,气温迅速回升,正值春耕春种和旅游旺季,清明节假将至,祭祀扫墓人数逐渐增多,农事野外用火较为频繁,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我镇清明节前后的森林防火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来抓。去年以来,由于各级干部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总体形势明显好于往年,没有发生火灾、火警事故,各项工作制度也得到了有效地执行。但是,目前必须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厌战的思想,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防死守,杜绝火灾。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各级各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切实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安全工作的头等大事,摆在突出位置,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万无一失。
二、要加强管控,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各级各部门务必认真落实巡山护林制度,在林区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特别是坟场墓地要派专人巡逻排查,严禁火种进山。务必认真落实监护责任制度,切实加强对重点特殊人员的监控。务必严格野外用火申报制度,严防因野外烧烤、炼山造林、上坟祭祀等原因引发的森林火灾。坚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林区安全稳定。
     三、要科学组织,杜绝人员安全事故。各村各单位森林防火队伍要随时待命,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要拉得出、救得下。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各级领导必须靠前指挥,科学组织,确保人员安全,力争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四、要加强值班调度和火情报送工作。各村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置各种火情。火灾发生后要迅速归口统一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1、沙河镇巡山护林情况登记表
      2、沙河镇特殊人群监护登记表
3、沙河镇野外用火审批表
      4、沙河镇火灾扑救分队登记表

 
 
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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