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介绍
一、区城管局拟设置机构简介:
(一)机构性质:行政事业单位
(二)机构设置:
1、局机关:局班子(7人):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兼职1名)。建立局党组,配置政委兼党支部书记、纪检组长、工会主席各1名;内设4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执法监督股、计财股。
2、下设机构: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挂区城市管理警察大队牌子)。
3、合署办公单位:区治理办
二、工作职责:
依法行使城市(城镇)规划与建设方面、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方面、市政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参与规划与建设管理全过程,也可以受其他行政部门的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制定朝天区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城市(城镇)容貌管理标准,草拟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办法;承担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受理有关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信访和群众投诉, 指导、监督区级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对城镇行使管理权和行政执法工作;主管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对城市(城镇)生活垃圾、特种垃圾、建筑垃圾按规范收集、清运和处置并行使管理权,负责机动车清洗、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负责编制全区城乡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经费的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容环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区城管局组建工作进展情况
(一)区城管局公章已制好。
(二)局机关班子组建情况:局长杨文林,负责全面工作;副局长蒲长全,负责统筹协调办公室工作。局党组尚未建立。
(三)区城管大队和区环卫所待办公场地确定后才正式移交。
(四)单位办公场地未最终确定。
(五)区爱卫办机构已划归区政府办,主任一职尚未确定。
四、主要工作成效
自2009年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来,根据我区实际,坚持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与灾后恢复重建、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两化”互动发展相结合,深入治理“五乱”、加快城乡风貌塑造、创建环境优美示范乡镇和村庄、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建设,使朝天城乡环境得到很大改善,为“四城联创”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位列全市前三名,在全市率先将乡镇、村、组环卫人员工资纳入财政补助,探索出了贫困山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新模式及“网格化+承包制”工作机制,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市予以推广。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成效还不明显,需进一步强化宣传,提升宣传实效,不断强化群众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二是我区基础条件较差,财力不足、投入不够、硬件设施改善举步维艰,需不断争取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三是长效管理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六、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五乱”治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在所有建制镇和公路沿线乡场镇建立村建环卫服务中心,配备2~3个编制,专职从事农村和场镇村容镇貌管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实现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在各建制镇建立城镇管理执法中队,配备10个编制,专职从事场镇容貌和环境治理工作;对25个乡镇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投入力度,实行社会集资投入为主、政府补贴的方式,由各乡镇党委政府落实环卫设施。三是在城区和主要建制镇配备环卫机械设备,努力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四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八进”、“除陋习、树新风”活动,提升群众文明素养。五是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加大城镇街道立面清理工作,搞好城乡绿化,确保城乡风貌建设再上新台阶。六是要逐步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