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朝城乡治办〔2012〕1号
广元市朝天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2012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营造整洁优美城乡环境,让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川城乡治办〔2011〕175号)和《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城乡治办〔2012〕5号)精神,现就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突出抓好活动。从即日起,各乡镇、各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持续治‘五乱’,整洁迎新春”环境治理活动。要把制止垃圾乱扔、治理广告乱贴、清理摊位乱摆、查处车辆乱停、纠正工地乱象作为环境治理活动的重点。环境治理活动的重点区域是:城镇背街小巷、“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公路铁路和河道沿线等地段,以及城镇中心商业区、车站、高等级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旅游景点等节日期间人(车)流量大和人群聚集的场所。通过活动,努力为人民群众的出行、休闲和旅游创造整洁的环境。
二、切实抓好宣传。要充分利用节日期间人流量大、信息易于传播的时机,在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在各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运用已建的电子显示屏,或组织社区文艺演出和自愿者服务队、文明劝导队,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把《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颁布的意义作用及主要条文、倡导文明卫生新风尚及对违反《条例》行为处罚的警示作为宣传的主要内容。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要着力于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促进社会文明行为养成和文明意识提高,内容要实,形式要新,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让群众喜闻乐见。
三、组织开展慰问。环卫工人长期工作在清扫保洁、环境治理第一线,为打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节日期间,各乡镇、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送到清扫保洁人员、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工人身边。同时,要合理安排环卫工人在节日期间的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环卫工人作业安全。
四、把握时间节点。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在1月21日前对本乡镇、本部门的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并将整治活动开展情况于元月30日前报区治理办。区治理办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开展不力或未开展的单位将按照朝天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进行问责,并将检查结果纳入2012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二0一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