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情况汇报
区治理办:
根据《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通知》(广朝委办〔2012〕79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部署,进一步推进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学习宣传方案,积极行动,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现将我镇学习贯彻《条例》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我镇在7月10日召开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会议由全体镇、村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上,镇党委书记组织学习了《条例》的具体内容和主要特点,并就当前及今后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和学习宣传《条例》进行了安排部署。《条例》是我省首部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首部把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规制空间拓展至乡村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现了从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的转变,必将有力推动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的健全、责任制度的落实、容貌秩序的规范、环境卫生的治理和设施建设的加快,为常态推进治理工作构筑了稳定高效的法律支撑体系、科学规范的法治保障体系,意义重大而深远。
二、广泛宣传,制定措施,促进文明意识养成
根据《条例》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学习宣传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在我镇《关于开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学习宣传实施方案》下发后,我们按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不断利用各种会议、书写标语、宣传栏、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极大的调动全镇干部、群众参与学习宣传《条例》的积极性,在全镇形成了开展学习宣传《条例》的浓厚氛围,使《条例》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三、建强队伍,责任落实,大力推进环境治理工作
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镇进一步加强了保洁队伍建设,提高了保洁人员待遇。在开展城乡环境日常治理工作的同时,开展了大规模集中专项治理,城乡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为城乡环境治理提供了基础设施保障。落实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划分制度,实行了领导包片、干部包村、保洁人员包路段制度。乡治理办会同人大、纪委,不定期的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督察,严格考核奖惩。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重点工程、系统工程,必须在思想上更加重视、态度上更加坚决、措施上更加有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乡环境问题,我镇将不断深入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精神,提高群众的文明素质,养成爱卫生、讲文明、懂礼貌的良好习惯,为创造一个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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