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全镇水上交通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白虎、望云渡口:
现将《2012年全镇水上交通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2012年全镇水上交通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为切实提高全镇水上交通防汛救灾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工作效率,认真做好今年汛期水上交通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朝天区交通系统防汛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全镇汛期水上交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全镇水上交通防汛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预备和储备足够的水路运输运力,及时迅速提供汛期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所需的水路运输运力保障,快速有效处置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尽快恢复水路交通运输正常秩序。充分发挥船舶抢险作用,力求最大限度地减少汛期水上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把灾害和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防汛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汛期水上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坚持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认真做好应对汛期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完善防汛救灾应急水路运输保障体系。
(三)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分工负责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在镇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辖区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尽快恢复水路交通秩序。做到分秒必争,快速抢险施救,尽快恢复通航和水路运输秩序。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镇成立全镇汛期水上交通防汛抢险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镇水上交通防汛抢险工作,检查和督促各渡口及船舶防汛预案的落实,统一调配人员、物资和车船,组织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组 长:马继章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杨太平 镇人武部长、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苏吉元 镇党政办主任
张泽军 镇财政所所长
严廷辉 镇安办主任、船管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指挥协调组、安全巡查组、抢险救助组三个工作小组。
(一) 指挥协调组
组长:马继章 镇人民政府镇长
成员:苏吉元 镇党政办负责人
张泽军 镇财政所所长
职责:研究制定全镇水上交通汛期突发事件应急防范与处置的具体措施,负责全镇水上交通防汛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协调,水情和重大信息汇总上报或下传,防汛文件和传真件的及时处理以及相关后勤保障事务。
(二) 安全巡查组
组长:韩 奎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严廷辉 镇安办主任、船管站站长
职责:组织开展全区性的水上交通防汛安全检查,督促消除度汛安全隐患。
(三) 抢险救助组
组长:杨太平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马文国 沙河中心卫生院院长
冯 平 沙河派出所所长
职责:负责抢险船舶、物资的调度及抢险人员的组织和指挥工作,指挥全镇完成水上交通防汛抢险任务。
四、汛期汛情灾情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相关村、各渡口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收集、监测并报告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汛期各类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和信息。
水上汛期险情信息由事发地渡口船长负责监测,包括事件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预测和发现险情后,要立即向镇船管站、镇政府和区地方海事处报告,同时报当地防汛办备案。当地河流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各相关村、各渡口应立即向镇船管站、镇政府和区地方海事处报告,报告的内容为水位变化情况和采取的防汛应急措施。当地河流水位达到停航封渡水位时,船管站应立即向镇政府和区地方海事处报告,报告的内容为水位变化情况和采取的防汛措施,随后还要对水位的涨落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等作出及时报告。
为确保水上交通防汛信息畅通,各相关村、各渡口要建立健全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上报值班电话,落实专人值班,确保水上交通防汛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按规定立即报告,不得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事发地有关单位船舶在向区地方海事处报告的同时,要直接向镇政府和防汛部门报告。
五、防汛保障及抢险实施措施
(一)进入汛期
1、镇防汛抢险领导小组防汛工作进入状态。
2、镇防汛抢险领导小组要立即恢复昼夜值班制度,开始记录水情、汛情、雨情和水流情况,做好汛期信息的监测报告工作。
3、落实防汛抢险船舶、物资和车辆,建立相应的登记、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统一调配使用。
4、开展入汛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整改度汛安全隐患。
5、建立健全先期处置队伍、后续处置队伍、增援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
(二)水位达到警戒水位线时
1、镇船管站立即组织安全巡查,检查有关单位防汛安全措施及防汛值班工作的落实情况。
2、镇船管站组织抢险船舶及队伍紧急待令,同时,掌握辖区船舶动态,随时受领上级部门关于船舶紧急抢险的命令。
3、镇船管站现场协助、指导、督促船舶所有人和经营人落实防汛安全措施及值班护船制度。
4、及时处理防汛期间的各项紧急事务,并认真做好防汛值班记录。
(三)关于特大洪水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1、发生和即将发生的水上交通汛期突发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事发地船管站要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一是实行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二是紧急启动资金、人员、车船、器具等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三是采取禁航通告等必要的水上交通管制措施;四是实行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五是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六是超越所属管辖范围时,要及时向突发事件涉及的单位和部门通报;七是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2、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事发地船管站要对事件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估计,及时镇政府和防汛部门以及区地方海事处报告,以便采取分级响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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