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朝府〔2012〕89号 签发人:母东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对我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和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今后我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措施,并将《审议意见》各项内容纳入各乡镇、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着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区人民政府始终把宣传引导群众革除陋习、树立新风摆在突出位置,以“环境治理宣传提高年”为契机,积极创新宣传方式,不断增强广大群众文明意识,努力营造环境综合治理良好氛围。
(一)深入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年初,区政府即把“除陋习、树新风”等各项工作任务分别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部门、责任区域、责任人员,落实“门前五包”的工作机制,形成了部门和社区、干部和居民、企业和业主齐抓共管的环境治理工作合力。团区委、妇联等部门积极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开展文明劝导,在全区上下营造了除陋习、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开展“八进”活动。按照分线组织、分类实施、分段推进的要求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八进”活动,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认可度、知晓度和参与度。
(三)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利用制作宣传课件、发送手机短信、开展文艺表演、车载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动态,播发各类信息120多条。同时,重点宣传《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广元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条例规章,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知度和自觉性。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一)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围绕“熟悉执法业务、讲究执法技巧、提高执法水平”的要求,着力在提高执法队员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能力、执法队员宣传教育能力、对违法行为的分析判断能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法律文书的制作能力“五种能力”上下功夫,切实提高执法队员的办案能力。二是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文明执法意识。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学习上级有关文明执法的文件,并不间断进行“执法为民”、作风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问题,端正执法理念,积极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使全体执法人员进一步树立了文明执法意识、为民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招聘协管协警,充实执法力量。成立了区城市管理警察大队,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并根据工作实际,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方式,招聘了协管12名、协警5名,进一步充实了执法力量。
(三)改善执法人员办公条件,切实保障执法队伍合法权益。在充分借鉴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环卫工人及协管人员社会保险解决方案,全面解决了2011年12月31日前城区全体在册的环卫工人及协管人员社会保险遗留问题。落实区救助站办公楼为区城管局新的办公场地,并投入一定经费,完善了办公条件,添置了警灯、执法摩托车等执法装备。
(四)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努力探索城市新型管理模式。一是根据省市要求和我区实际,经过反复酝酿,拟将区城管局设为市城管局分局,接受市城管局统一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有效整合乡镇治理办、派出所、工商所、村建所等部门力量,在重点乡镇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加强队伍建设,推动重点乡镇城市管理工作迈出新步伐。
三、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着力改善城乡面貌
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强力推进“五乱”治理,切实解决“脏乱差”问题,营造了优美整洁、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
(一)持续开展“五乱”治理。始终把“五乱”治理作为常态工作,推进治理工作从城区、场镇主街向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延伸,从中心城区向乡镇、村庄延伸,从治标起步向标本兼治延伸,并从2012年7月1日起,启动了公路铁路河道“三线”治理专项行动。一是对公路周边的卫生死角进行集中清理,并落实保洁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对在公路沿线乱摆摊、随意叫卖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拆除乱搭乱建,规范标识标牌;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合理设置”的原则,对公路沿线各类标识标牌(含广告牌)进行规范管理,并开展对城市进出口通道和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的集中整治行动,拆除非法设置广告牌,维护了公路沿线的容貌秩序和正常通行功能。二是对车站内容貌秩序、环境卫生进行了集中治理。对铁路沿线两侧路基、边沟、护坡、桥涵、林带等地的垃圾污物及车站周边区域的环境卫生死角进行集中整治,规范物料堆放,共清理铁路沿线卫生死角380余处,清理垃圾218吨,有效治理了铁路沿线脏乱差现象。三是对辖区范围内的嘉陵江、羊木河、潜溪河、鱼洞河等河道及码头、渡口进行了集中整治。主要是清除河道沿岸垃圾,疏掏淤泥;整治河道沿岸卫生死角;以水电站、拦河水闸、水坝、涉河桥梁等为重点,集中打捞水面漂浮物;疏通河道堵塞、清除堆积污泥、杂草,净化水源;对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搭建、乱倾倒、乱采挖等“三乱”进行清理,依法严肃查处严重阻碍泄洪、破坏河势稳定、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不断提高河渠的防洪和通水能力,改善生态环境。在专项行动中共计出动机械138台次,出动人工3950余人次,清理垃圾460余吨。
(二)切实加大执法力度。自2012年7月2日起,区城管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在城区启动了脏车入城和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遏制脏车入城和车辆沿街(路)抛洒等问题,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同时,在城区设立了专用广告位,拆除非法户外广告,严禁悬挂过街横幅标语;加大了乱扔垃圾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劝导教育乱扔垃圾行为;规范设置市场摊位,治理城乡农贸市场,规范整治摊点乱摆和越门占道经营行为;切实规范建筑工地,清理建筑垃圾。专项行动中共计出动执法车辆178台次,出动人工1300余人次,处罚违规违章车辆126台次。城区面貌明显改观,城市品位日渐提升,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大力开展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建设。结合新村建设,按照“四注重、四提升,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先导,以风貌塑造、完善设施、规范秩序、提升居民素质为抓手,强力推进曾家镇等“一镇七村”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创建工作。一是以“五改二建”为抓手,全面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现清洁城乡工作的清洁化、秩序化、制度化、优美化。二是与项目建设有机结合,合理安排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和其他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同步推进农房和城镇住房重建与环境整治,着力打造生态、宜居、具有川北民居特色的精品村、重点村和示范村镇。三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着力改善城镇容貌,全面提高居民素质,努力培育居民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文明的乡风民俗。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巩固治理成果
区人民政府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乡镇、区级各部门年度目标,逗硬考核,不断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一)进一步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一是明确主管部门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逗硬落实部门责任,健全工作网络,形成工作合力。区城管局牵头负责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城区主街主路环境卫生清扫、环卫设施设备维护,整治城区街巷乱摆乱卖、乱搭乱建、占道经营、骑门摊点,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负责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商、建住、水务、环保等部门负责市场、工地、河道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和秩序规范。二是明确乡镇辖区责任。逗硬落实乡镇政府辖区负责制,各乡镇在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下,组织社区、村社,搞好辖区内的集镇、社区、背街小巷、居民集中居住区、农村环境治理,以及交通、市场、河道等规范管理,加强乡村容貌整治。三是明确单位业主责任。各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组织干部职工搞好机关环境卫生,积极参加义务劳动,搞好河道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整治。
(二)进一步健全投入保障机制。一是增加财政投入。建立健全财政投入的长效机制,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充分保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车辆燃修费、垃圾清运费等资金投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加强乡镇环卫设施建设,保障治理工作机构和队伍正常运转。二是严格经费管理。将城市管理执法罚没收入全额用于城市管理中的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的收取力度,进一步完善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三是鼓励社会投入。有效整合扩大内需项目,积极争取交通、小城镇建设等项目,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坚持“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鼓励业主参与农贸市场、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进一步健全督查问责机制。一是严格行政监督。采取“一月一公示、一月一通报、一月一亮像”等方式,跟踪掌握乡镇、部门工作动态。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责。在区级机关实行一周一评比制度,连续两次排位倒数第一的单位,主要领导停职检查,连续三次排位倒数第一的单位,主要领导引咎辞职。二是加强舆论监督。朝天电视台、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和曝光。被区内新闻媒体曝光的反面典型,其单位主要领导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检讨,并限期整改。被省级部门和媒体曝光通报一次或同一事项被市级部门或媒体曝光通报两次、被区级部门或媒体曝光通报三次的反面典型,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引咎辞职;同一事项被区级部门或媒体两次曝光通报的,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停职检查。三是发动群众监督。设立服务热线“96198”,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监督,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相关单位必须在10日之内给予回复。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涉及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深入现场,认真研究,限时解决。
专此报告。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