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朝天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
广朝城乡治〔2012〕2号
广元市朝天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和深入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灾区发展振兴的关键之年,党的十八大将在年内召开,做好今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意义重大。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坚持不懈,拓展提升,夯实基础,完善机制”的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要求,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我区“创优”、“创森”成果,全面提升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治理水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以及全市2012年环境治理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全省、全市、全区“两会”精神,始终坚持“五个一”基本思路,牢牢把握“加快振兴发展,推进全民小康”主题,坚持“保增势、保稳定、快发展”的工作基调,围绕“不断加快进程,努力建设川陕结合部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生态优良、人民幸福的和谐之区”的总体目标,紧密结合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拓展延伸、提升水平、注重常态、健全机制”的要求,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城乡环境治理深入开展,力争实现城乡环境建设“全省一流”的阶段性目标,为“十二五”期间全区城乡环境建设取得显明成效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12年底,朝天城区、85%以上的乡镇、70%以上的村庄达到《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要求;主要环境建设指标有新的提升,其中,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2%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垃圾“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全面建立,建制镇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覆盖面达30%;城镇建筑立面清理和城乡风貌塑造覆盖面达70%;城区老旧院落整治面达50%;城乡居民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完善。
三、工作重点
围绕治“五乱”、添设施、塑风貌、推示范、提素质、建标准等,加强统筹,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一)深入治理“五乱”,大力推进“三延伸”工作。
坚持把“五乱”治理和“三延伸”工作作为当前我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任务常抓不懈。突破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深入整治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和道路沿线,以及边远乡镇和村庄等区域的环境治理,彻底消除“脏、乱、差”现象。进一步落实环境治理责任区制度,重新科学规划,合理划分,健全管理体系,各单位严格实行门前“五包”,门内“达标”制度,规范管理,标本兼治,坚决防止反弹,切实巩固治理成效。
(二)抓好“三线”沿线的环境治理工作。按照省委书记刘奇葆关于“近期要加大对公路、铁路、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的指示精神,各乡镇要加强对公、铁路沿线道路(路基)、边沟、边坡、桥涵、绿化带和河道、河堤、水面等地环境综合治理力度,要清除垃圾、疏通沟渠、清理杂物、打涝水面漂浮物,同时加强与河道、公路、铁路主管部门的协调联系,共同对公路、铁路沿线进行清理整顿。
(三)强化环境设施建设,着力增强城镇承载能力。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优化布局,完善设施,提升档次。抓好停车场建设,完善道路标识标牌,改善城区交通设施。继续增添垃圾清运车辆等环卫设备,逐步提高城乡道路保洁作业机械化水平和城乡垃圾转运机械化程度,力争2012年朝天城区达到40%。抓好大中坝道路、垃圾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建制镇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将朝天城区、主要乡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列为今年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化目标管理,严格监督考核,确保处理率达标。抓好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项目开工建设和质量监管,强化投运设施运行管护。
(四)深化城乡风貌塑造,进一步提升形象品位。按照“三打破、三提高”和“四注重、四提升”的要求,加大城乡风貌塑造,在科学规划基础上,要注重传承历史文化,着力完善设施功能,突出环境特色,积极稳妥推进城乡风貌塑造。朝天城区、建制镇(乡)主要街道以及国道、省道、重要旅游通道沿线和70%以上的村庄要完成风貌塑造。把广陕高速、二专线、沙曾、中曾路沿线和铁路沿线风貌塑造作为示范通道建设的重点,打造成为我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亮点。协调有关部门搞好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公路加油站点改造建设,实现整体面貌大变样。推进城镇地下管线和架空管线综合整治,改善城镇容貌秩序。搞好园林绿化建设,加快小街小巷绿地建设,有条件的乡镇要加快“绿道”建设。
(五)积极参与示范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乡镇要积极参与“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区治理办要继续加强对乡镇的指导、帮扶和督促,提升创建成效,对创建成功的乡镇要总结经验,大力推广,起到对周边乡镇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认真作好对2012年申报乡(镇)村创建情况阶段性评估工作,为考核命名奠定基础。2012年我区要成功创建“省环境优美示范乡镇”1个,“省环境优美示范村庄”6个(见附件)。到2012年底,全区85%以上的乡镇、70%以上的村庄达到“四化”标准要求。
(六)拓展提升,统筹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按照“市县(区)同步,全民参与,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四大工程”(体制机制创新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再生资源回收工程、文明素养提升工程),有效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力争朝天城区2012年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到85%。坚持“五个统一”,大力实施“五种模式”,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建设,逐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覆盖面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正确率。加大广陕高速公路、二专线沿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机制建设力度。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逐步建立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处理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七)加强素质教育,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大力开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宣传活动,持续推进“八进”活动,掀起新的治理工作热潮。大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采取多种手段进一步加大治理工作宣传力度。朝天城区在开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96198”咨询、投诉服务热线的同时,要在城区进出口、入口密集区、公路主干线、重点集镇(羊木、中子、曾家)、重要旅游通道(沙曾路、中曾路、转马路)等地设置96198热线电话广告牌,充分发挥服务热线助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综合平台作用。深入开展“除陋习、树新风”、“爱卫生、讲文明”等主题活动,强化养成教育,大力倡导文明卫生新风尚。积极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文明劝导”、“义务保洁”等群众性实践活动,吸纳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提升群众文明素养。充分利用“森林城市”、“卫生城市”、“环境优美示范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等工作平台,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城乡环境治理深入开展。
(八)健全标准规范,推进常态化治理。抓紧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形成有效衔接、科学规范的治理规划体系。抓紧编制有利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标准和规范,注重源头治理。结合加快城镇化发展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标准,进行规范建设。完善规划建设标准,城区和中心镇要按城市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利用现代科技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强化对城市市容和环境秩序全时段、全方位、精细化管理。
四、保障措施
进一步强化对治理工作“坚持不懈,一抓到底”的意识,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成效,创造更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
(一)宣传贯彻《条例》。要在充分认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颁布实施重大意义基础上,按照“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的要求,制定学习宣传计划,抓好学习培训和广泛开展宣传等工作,为《条例》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对照《条例》规定,逐项抓好贯彻落实,自觉接受人大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完善工作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要明确环境治理工作机构,赋予职能职责,配齐配强人员,建立职能化的管理队伍;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和任务分工,搞好协调配合,保障治理工作的常态化推进。
(三)强化机制建设。全面落实责任区制度,科学划定责任区,签订责任书,建立治理工作的相关制度,严格责任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暗访—曝光—督查—问责联动机制,开展经常性的暗访和专项督查,有力有效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四)加大资金投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多方筹资,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探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以奖促治”办法,对综合考核和单项考核先进的乡镇、部门、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发挥专项资金的叠加效应。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保持逐年增长。
(五)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治理工作机构人员调查研究、统筹谋划、项目管理、检查督导等方面的能力,不断提高治理工作水平。加强保洁人员队伍建设,逐步改善环卫工人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业技术人员和清扫保洁人员培训,提高技术操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附件:2012年创建“省环境优美示范工程”目标任务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2012年创建“省环境优美示范工程”目标任务
县(区)
示范县城
示范乡镇1个
示范村庄6个
朝天区
曾家镇
羊木镇东山庙村
朝天镇双河村
曾家镇山峰村
中子镇高车村
宣河乡潜溪村
沙河镇南华村
主题词:城乡环境 综合治理 2012△ 重点工作 通知
抄送:市治理办,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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