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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双创”工作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发文日期: 2012-11-22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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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双创”工作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2012426日)

 

为认真做好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操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124261231

二、整治范围

朝天城区,108二专线沿线沙河、朝天段,大巴口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景区等。

三、责任分工(详见附表)

四、整治标准

窗明几净,物放有序,物见本色、一尘不染、四害达标,无乱扔、乱倒、乱停、乱放、乱贴、乱挂、乱画等“五乱”现象,彻底消除卫生死角。

五环境卫生整治机构

为加强对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长: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长:严永平  治理办主任、区城管局局长

      员:张劲松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治成  区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区工商局局长

马全俊  区供销联社主任

王含诗  区水务局局长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蒲长全  区城管局副局长

王成明  朝天镇镇长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426日~55日)制定创国卫工作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各相关部门和辖区各单位也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创卫”工作环境卫生整治计划和召开宣传动员会,并于201255日前上报区“创卫”办。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156日~630日)。各相关单位要对照责任分工表何整治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并完成专整治任务。同时认真做好整治工作的相关资料的收集、分类、归档工作。每10天向区“创卫”办书面报告工作进展。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严格按照标准,使各项整治工作顺利完成,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三)自查自纠阶段201271日~31日)。此阶段主要任务是各相关单位对照整治标准做好自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整治成果。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单位实施情况及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力争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并完成有关材料的准备。

(四)全面验收阶段201291日—915日)。此阶段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整治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纪委监察局、区爱卫办、区治理办对各项整治任务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任务完成不达标,敷衍了事,将在全区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七、整治要求

(一)强化环境卫生整治。一是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化”标准,扎实搞好“门前五包”;二是区城市城镇管理执法局、区工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供销联社、区旅游局、区水务局重点治理主要街道、公共区域、旅游通道、旅游景点、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城中村”、车站及城区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公路、河流、桥梁、过境公路周边的卫生死角。城区主干道全天候保洁,其余道路也要落实专人清扫保洁。合理规划废旧物品收购站(点),重点治理影响市容市貌、影响交通畅通、影响居民学习生活区域的收购站(点)。朝天镇要加强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整治。

(二)强化市场规范管理。区工商局要坚持“堵疏结合、便民利民”的原则,下大力规范市场管理。坚决取缔乱设乱摆、占道经营、跨门槛经营,实现摊点归区、坐商归店、行商归市,切实还街(路)于民。

(三)强化交通管理。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要规范车辆停放管理,坚决严管车辆乱停乱放。在适当地方增设临时停车区域,划定停车标志、标线。大力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占道停车、停车不入位、阻碍交通等行为,坚决禁止在无障碍道路及设施上停放车辆。巩固三轮车治理成果,规范运营秩序。加强车辆运输管理,严禁车辆沿街沿路抛洒杂物。规范修车、洗车管理,严禁沿街沿路占道修车、洗车。

(四)强化施工场地管理。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要严格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标准化工地活动,施工场地必须围栏作业、封闭施工、限时施工,推广运用散装水泥,逐步取缔现场搅拌混泥土,解决施工现场噪音扰民、扬尘污染问题。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封闭运输,施工工地必须修建规范的清洗水槽或配备专用冲洗设备,解决运输车辆污染城市环境问题,防止因砖头等杂物滑落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法处罚施工场地和各类运输车辆污染环境和扰民行为。规划和建设一批建筑垃圾消纳场地,严禁乱扔乱倒。

(五)强化环境保护工作。区环保局要加强环境治理,依法排放超标,污水乱流污染环境等行为

(六)强化广告管理。区城市城镇管理执法局、区工商局要严格执行《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路灯、景观灯等设置和管理。取消城区横幅跨街广告。综合运用法律与行政手段,解决广告乱贴乱画等顽症,彻底清除违章广告牌和“牛皮癣”等小广告。

(七)强化城市绿化和亮化。区园林和林业局、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要尽快改造提升城区园林绿化,抓好主要街道、公共区域亮化工作,确保城区亮灯率达98%以上。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各相关乡镇,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要成立专项工作机构,制定专项方案,统一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逐级建立起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相关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经费投入。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通过整合部门资源、鼓励企业和社会参与等途径,在政策上、资金上予以支持,保障活动有效开展。

(三)部门分工协作,实施齐抓共管。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好此次专此整治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加强督导检查。区纪委、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完成工作目标、成绩突出的地方、部门、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工作懈怠、整治不力的单位要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0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双创”工作  环境治理    方案

  送:市爱卫办、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双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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