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黄光明检查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黄光明检查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7月11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黄光明带领区政府督查室、区纪委效能监察室、区治理办相关人员深入沙河镇、渔洞乡、临溪乡、曾家镇对四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
黄光明书记一行先后深入四乡镇对各乡镇场镇、公路沿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在认真听取了各乡镇近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后,结合检查情况,他指出,经近几年的综合整治,各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五乱”现象得到了有效治理,城乡面貌大幅改观,营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但近期部分乡镇工作有所松懈,存在突击应付思想,未真正形成长效机制,“五乱”反弹情况较突出。当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上级要求严、工作任务重,各乡镇、区级各相关部门务必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不能松懈,要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稳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确保工作成效。对下一步工作,他要求,一是各乡镇要继续加大“五乱”整治力度,逐步健全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细化责任分工,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实效;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宣传,积极引导公路沿线农户,主动参与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有碍观瞻的建材、杂物等进行规范整治,确保整洁美观、物放有序;三是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纪委效能监察室、区治理办要强化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督促力度,要深入各乡镇、区级各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并将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的要严格进行问责,确保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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