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广朝花府发〔2012〕63号
广元市朝天区花石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12年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
通 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广朝府办发[2012]87号文件),为了有效控制我乡境内各种动物疫病的发生,提高防疫质量,确保我乡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我乡开展2012年秋季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以乡成立秋季动物疫病防制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乡长蒲玉荣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华斌任副组长,各村委会主任及乡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畜牧站张正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同时各村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确保本次秋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各村组干部、乡畜牧兽医站、村防疫员要严格按照“五统一”、“五不漏”的原则做到高致病性情流感、猪瘟、猪口蹄疫、猪蓝耳、牛羊口蹄疫的免疫密度达到100%,狂犬病的免疫密度达到95%以上,圈舍消毒面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同时做好鸡新城疫、炭疽、布鲁氏菌病、山羊痘等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养殖环节的消毒灭源,切实加强养殖大户的动物防疫监管,最终达到:“在我乡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引起的群体事件,不发生重大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故”。
三、秋防时间安排
(一)、组织准备阶段(9月28日——9月30日)
一是由乡畜牧兽医站负责组织采购、调运防疫器械及疫苗等;二是由各村负责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三是由乡畜牧兽医站做好村防疫员的组织培训工作。
(二)、集中免疫阶段(10月1日——10月24日)
重点是对本乡境内的场、大户、散养农户的猪、牛、羊、禽、犬进行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禽流感、狂犬病疫苗的注射并佩带免疫标识,填发免疫证书,同时要对所有农户的房前屋后及圈舍进行彻底消、杀、灭工作。
(三)、乡内自查整改总结阶段(10月25日——10月30日)
由乡防疫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交叉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由乡畜牧兽医站负责写出书面总结。
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密切配合。防疫工作继续坚持“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各村村主任为防疫 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各村民委员会必须高度重视,做好宣传,落实专人,密切配合,切实把本次秋防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快行动。
(二)、畜牧部门要做好业务人员的培训。明确防疫职责和目标任务,按照防疫“五到清”的原则,继续坚持防疫工作“五统一”和“五不漏”,即:“统一疫苗,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免疫标识,统一评价质量”和“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确保免疫高密度,免疫高质量;坚持做到“四不一处理”,即对所有病猪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销售,不准转运,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畜牧部门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特别是疫苗的配送和应激反应及无害化处理等。
(四)、认真做好登记汇总,建立疫苗的发放、冷藏和使用制度。严禁使用过期疫苗,按照畜牧部门的要求,对辖区内所有畜禽做到应打尽打,并佩戴免疫标识,乡畜牧站要统一建立档案,做到一村一册,一户一页,一畜一格。
(五)、狂犬病防控工作。对辖区内所有应免而未免犬只要全面进行免疫接种,对拒不接种的要进行强制扑杀。
五、加强督查整改,确保省市区验收过关
今年秋防我乡将迎接省、市、区三级的检查验收,因此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闯关制”的相关要求,反复对比整改,使各项指标必须达标,在本次秋防工作中由各村防疫员每天下午向乡畜牧兽医站报告一次进度、及应激反应情况等。该工作结束后各村要写出书面总结上报乡动物疫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年终工作考核依据。
特此通知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秋防 2012△ 通知
抄 送:区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
广元市朝天区花石乡党政办 2012年9月28日印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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